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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部分城市实施新户籍管理规定 多市入户门槛史上最低

2017年01月01日 15:04:29 来源: 大洋网

  汕头

  12类情况可入户汕头

  近日,汕头市出台了《汕头市户口迁移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二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根据征求意见稿,汕头市外户口迁入共分12类,包括购房入户、稳定居住就业落户、积分入户、直系亲属投靠落户等。

  意见稿明确,因工作关系、家庭关系转入该市的人员;受该市人民政府表彰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经民族和宗教事务部门批准的宗教教职人员,本市普通高等、中等院校按国家计划统一录取的外地生源新生等人员,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意见稿指出,在汕头市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住所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已婚子女限一人)、父母;承租住房、合法稳定就业满三年、参加该市社会保险满三年且连续三年签注《广东省居住证》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有其他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满三年、参加该市社会保险满一年且已申领《广东省居住证》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民营企业根据其在本地的年度纳税额配给集体常住户口职工名额。在环卫保洁、殡葬、公共汽车驾驶、市政养护维修(含排水疏浚)等特殊艰苦行业岗位工作满三年,参加该市社会保险满一年且已申领《广东省居住证》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链接

  中山

  记者从中山市政府官方网站获悉,该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于去年12月7日正式实施。这一新的户籍制度在户口准入迁移等方面有了较大改变,如将人才入户的条件放宽至大专学历毕业生,并允许非直系亲属挂靠搭户、取消计生前置审核,标志着该市的人口服务管理进入新阶段。

  文/广报记者潘斌、卜瑜、崔宁宁、李贤、刘满元、严建广、陈家源(除署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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