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12日电(王莹)记者从国家文物局获悉,近日,国家文物局对外通报“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年)”情况。三年来,全国共查处文物法人违法案件673起,实施行政处罚349起,责令改正408起,行政追责314人次,刑事追责74人次。国家文物局直接督察督办313起,约谈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20余次。一批文物违法案件被严肃查处,文物法人违法行为高发势头得到遏制。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陈培军介绍,一段时期以来,文物安全形势严峻。文物法人违法案件屡禁不止,盗窃盗掘等文物犯罪活动猖獗,文物消防安全隐患突出,成为影响文物安全的三大主要风险,其中,法人违法是首要风险。国家文物局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的“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是近年来国家文物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次规模最大、历时最久的专项督察行动。
据介绍,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一批重大文物违法案件被严肃查处,世界文化遗产周边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整改。在内蒙古、河南、山西等地,重点整治了元上都遗址、殷墟、平遥古城等世界文化遗产周边违法建设案件。湖北、江西、黑龙江等地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力度、对破坏革命文物行为严厉问责。其中,红安县七里坪革命旧址遭破坏案,违法建筑被拆除,行政追责8人,刑事追责3人。南昌市贺龙指挥部旧址周边违法建设的立体停车场被拆除,行政追责3人。哈尔滨市双城区刘亚楼旧居等7处不可移动文物遭拆除案,启动两次问责,行政追责34人次,刑事追责7人。
对于近年来公众关心的长城屡遭破坏现象,陈培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这几年,国家文物局连续组织开展长城执法专项督察及“回头看”,一批破坏长城本体及环境风貌的重大违法案件被依法严肃查处。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关闭阿拉善左旗明长城保护范围内破坏文物环境风貌的20多家采石企业。陕西省查处榆林市公路建设破坏长城案,20名相关人员被严肃追责。河南省查处辉县市赵长城遭破坏案,24名相关人员被追责或刑事拘留,违法设施全部被拆除。
记者了解到,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国家文物局加大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的运用,“当前文物行政执法督察面临任务多、责任重、人员少的局面,新技术手段有效弥补了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切实提高了文物执法督察效率,推动文物监管视角前移,变事后被动执法为事前主动作为。”陈培军说。
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将通过推动把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指导地方将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等措施继续推进文物法人违法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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