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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民生之本: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2019-12-06 16:11:24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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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志明 邢梓琳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对于个人来讲,就业是获得收入来源的主要手段,关乎个人的生计、尊严和价值,也是人们融入社会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途径;对于整个社会来讲,就业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就业优先放在经济发展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在不断促进并扩大就业的同时持续提升就业质量。

  近年来,我国以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的就业为目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一是就业规模不断扩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新增城镇就业1361万人,连续6年超过1300万人。二是就业结构不断优化,截至2018年年末,全国就业人员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26.1%,第二产业就业人员占27.6%,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46.3%。三是就业质量不断提升,就业稳定性持续增强,2018年全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劳动力供求关系和就业形势呈现新特点。如,结构性和摩擦性失业增多,灵活就业和非正规就业群体等在内的部分群体的就业质量有待提高。此外,随着当前国内外风险挑战增多,稳就业压力加大。

  经济发展是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我们既要通过发展经济,为持续改善民生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又要通过持续不断改善民生,为经济发展创造更多有效需求、积累更多人力资本。这就要求我们将就业优先战略与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的各项举措结合起来,以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为就业保驾护航,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拓展就业优先战略的内涵;从增加供给的角度入手,直接或间接地创造就业岗位,并构建以增加就业为中心的公共政策体系,为劳动者提供全方位的公共就业服务;通过实行税收优惠等政策,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和第三产业发展,以保持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协调发展。

  当然,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之间能否实现良性互动,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更加关注就业问题,落实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和生活保障、财政专项奖补等支持政策,落实和完善援助措施,创造更多就业岗位,通过鼓励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政策托底等多种渠道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确保安置分流有序、社会和谐稳定。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国家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保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也为有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乃至推动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支撑和保障。

  创业创新是带动就业的重要动力。创业是就业富民之源,创新是民族进步之魂,创业创新是经济发展和就业增长的重要动力。近年来,中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和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厚植社会创新的沃土,使得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对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结构升级、扩大就业和改善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经济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但是,创新对于就业的影响并不总是正向的,在部分行业里、在一定时期内这种影响甚至可能是负向的。当前中国发展面临着双重挑战:一方面,需要加快创新,形成新的增长动力,不断提升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加快创新有可能会引起技术落后企业关停并转,带来相当数量的结构性失业。因此,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过程中,要处理好创新和就业关系。总体的应对之道是:必须从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从中国人口众多并且还有很多贫困人口的基本国情出发,把握好科技创新和稳定就业的平衡点,既要坚定不移加快创新,也要实施有效的社会政策特别是教育和社保政策,解决增强劳动人口就业能力和保障基本生活问题,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就业质量是保障就业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在坚定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以及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的同时,更加突出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让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保持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又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不断加强劳动力市场制度建设,加大就业支持力度,统筹推进就业岗位创造和就业质量提高。

  随着当前国际经济格局的调整,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经济转型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中国劳动力供求关系和就业形势也呈现出了许多新的特点。实现高质量就业,是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内在要求,也是解决当前就业总量问题、结构性矛盾以及劳动关系领域存在的诸多挑战的重要抓手。这就要求积极就业政策在创造良好就业环境、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促成合理的就业结构、保障劳动者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有更大作为,在实现更加充分的就业的基础上更加侧重提高就业质量。具体来说,提升就业质量需要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一是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公平良好的就业环境是提升就业质量的基础,它首先要求消除人力资源市场上存在的各种形式的就业歧视。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招聘和用人过程中保持公开透明。“推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也是创造良好就业环境需要着重解决的关键问题,在这方面,政府需切实承担起维护公平就业的责任。

  二是增强劳动者创业和就业的能力。劳动者具备良好的就业能力是提升就业质量的关键。这就需要政府统筹考虑教育和就业、培训和就业的关系,改进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办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提高职业教育和培训质量;同时,打造符合国情实际的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教育体系,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推动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发展好网络教育、继续教育。

  三是不断优化就业结构。就业结构直接反映了社会劳动力资源在国民经济各个产业与部门、各个地区、各种职业中的分布、构成和联系,就业结构是否合理也是评判就业总体质量高低的重要指标。具体来说,一是要通过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着重解决就业岗位需求和技能素质供给不匹配的问题;二是要积极引导劳动者有序向基层单位、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等吸纳劳动力能力强的领域和地区流动,不断优化就业的产业、城乡、区域结构。

  四是完善劳动保障机制。要加大劳动力市场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劳动基准、劳动关系协调以及劳动保障等方面的立法,更好地发挥政府在劳动保障监察、就业支持以及劳动者权益维护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发挥好工会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作用。

  五是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要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要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及时正确处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对于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要依法侧重保障在劳动关系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基本权益,突出以规范劳动关系运行和实现劳动关系协调为基本职能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特别是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在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作者分别为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副教授、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16级博士研究生 文章原载于《学术研究》2019年第9期,刊发时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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