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办公厅主任王松苗解读最高检工作报告

2020-05-25 16:01:01 来源: 新华网

(视频剪辑:刘厦) 

  新华网北京5月25日电(记者于子茹)5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今年的报告有何亮点,回应了哪些社会关切?最高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王松苗今天接受新华网专访,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与全国人民一道同心抗疫

  “疫情期间与全国人民一道同心抗疫是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王松苗介绍,检察机关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坚持依法从严打击,及时有效震慑犯罪、维护防控秩序,又坚决避免“一刀切”,机械司法和刑事打击“扩大化”。

  今年2月至4月,检察机关共批捕涉疫刑事犯罪3751人,起诉2521人;对情节轻微的涉疫犯罪落实从宽政策,不批捕576人,不起诉117人。

  同时,及时制发10批55个典型案例,通过公布检察机关办案过程和处理结果,指导各地检察机关依法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引导全社会依法防疫。

  “疫情发生以来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经营困难,我们释放最大的司法善意。”王松苗补充说,检察机关坚持依法从严从快追诉妨害复工复产、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最大程度帮助企业追赃挽损,同时落实好“慎捕慎诉”的检察政策,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渡过难关,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

  首次使用20年刑事犯罪变化数据,“醉驾”成刑事追诉第一犯罪

  今年最高检工作报告中,专门分析了1999年至2019年20年间的刑事犯罪变化情况。据悉,这种大跨度的历史纵向分析,是第一次出现在最高检的工作报告中。

  “经济社会形势、人民群众要求发生深刻变化,我国的刑事犯罪结构与犯罪态势也必然产生巨大变化。”王松苗说,20年间的数据变化,可以概括为“有降有升”。

  20年间,我国的严重暴力犯罪及重刑率持续下降。1999年至2019年,检察机关起诉严重暴力犯罪从16.2万人降至6万人,年均递减4.8%;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比例从45.4%降至21.3%。

  与此同时,新类型犯罪明显增多,“醉驾”取代盗窃成为刑事追诉第一犯罪,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增长19.4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增长34.6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增长56.6倍。

  王松苗说,严重暴力犯罪及重刑率下降,反映了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人民群众收获实实在在的安全感;新型危害经济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上升,表明社会治理进入新阶段,人民群众对社会发展内涵有新的期待。

  “面对这些变化,司法机关必须以更高的站位,深刻把握刑事犯罪变化规律,从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高度,变革理念和措施,做好检察履职顶层设计。”王松苗告诉记者。

  他举例,过去主要是通过严厉的刑罚惩治犯罪,追求高立案率、高羁押率、高起诉率、高判刑率。当前,在轻微刑事犯罪大幅攀升、占据比例不断抬高的情况下,贯彻谦抑慎刑司法理念则尤显重要,“少捕慎诉”亟待有效落实。

最高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王松苗做客新华网,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陈杰摄

  扫黑除恶不放过、不凑数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最高检提出“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王松苗表示,“不放过、不凑数”是对每一起案件最基本的要求。但“浅河要当深河渡”。检察机关从一开始就提出要始终牢记“依法”二字,做到实事求是、严格依法、确保质量,能认定的决不放过,不能认定的决不拔高,决不允许为片面追求打击数量而下指标办案。

  2019年侦查机关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依法不认定9007件;未以涉黑涉恶移送的,依法认定2148件。

  王松苗说,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上下级领导关系这一体制优势,要求省级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市级检察院对涉恶案件统一把关。

  目前,最高检已经与公安部沟通达成共识,所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检察机关一律提前介入。

  国家监委办理的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最高检件件提前介入

  对于职务犯罪案件,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衔接、配合、制约落实得怎么样?王松苗告诉记者,目前,监检衔接逐步规范,互相配合顺畅有序,互相制约行之有效。

  2018年,最高检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制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基本要求与案件材料移送清单,实现了平稳对接。

  去年,最高检又制发提前介入监委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规定,明确遇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机关可以提前介入,并围绕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提出建议。

  数据显示,2019年,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4234人,同比上升50.6%。已起诉18585人,同比上升89.6%;不起诉704人,对需要补充核实的退回补充调查7806人次,不起诉率、退回补充调查率同比分别增加1.1个和16.3个百分点。

  “目前,国家监委办理的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最高检件件提前介入。”王松苗透露,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监检衔接工作机制,合力把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

  紧盯“告状难”“申诉难”痛点问题,以百姓心为心,帮助群众解决难题,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2019年全国两会上最高检作出的庄严承诺。一年来,最高检要求全体检察人员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件件回复“人手再紧也要做到,工作再难也要做好”。

  “为了解决信访,检察长接访原来是法律有规定的,去年我们把它激活了。”王松苗介绍,去年各级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16135次。

  “对1244件申诉多年的疑难案件,创新采取公开听证的形式来办理。”王松苗告诉记者,最高检带头举办了8场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社区代表等多方参与,摆事实、举证据、释法理,共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息诉罢访。

  今年3月,最高检又组织开展信访积案清理活动,全面清理重复信访、长期信访等重点信访积案。

  数据显示,去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收到群众来信近50万件,能够回复的都已在7日内作了程序性处理,告知申诉人“信收到了,谁在办”,回复率100%;3个月内再将办理过程或结果告知申诉人,答复率99.2%。

最高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王松苗。陈杰摄

  把“三个规定”落细落实,不让零报告架空了好规定

  “报告中提到的‘三个规定’是指在2015年发布的三个文件。”王松苗说。

  这三个文件分别是《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王松苗说,“三个规定”要求,司法人员遇有干预、插手或过问具体案件处理的应全面、如实记录,但一些检察院一直是“零报告”。从近年查处的一些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看,多有干预、插手具体案件的影子,这就表明很多“零报告”是不实的。

  “最高检党组在系统内巡视中发现这一问题后,要求从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三个规定’落细落实,不能让‘零报告’架空了好规定。”王松苗说。

  去年8月,最高检研究制定《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过问”是中性词,“过问未必违规”,但“逢问必须记录”。通过组织全员集中填报,常态化逐月填报,截至今年3月,共收到2018年以来报告有关事项18751件。

  “既将插手、干预案件的‘后门’堵死,又把群众正常监督反映的‘前门’打开。”王松苗说,这个“前门”就是12309中国检察网。

  暴力杀医伤医法律绝不容情,坚决从严打击

  依法保护医护人员人身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王松苗介绍,最高检工作报告中以专门的篇幅阐述了“持续推动平安医院建设”。

  早在2015年7月,最高检就与卫生行政部门等11家单位联合会签《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依法维护医疗秩序的意见》。对于重大涉医犯罪,检察机关坚持挂牌督办,启动快速反应机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快诉,确保高质高效。

  王松苗说,“从检察机关的办案数据看,暴力伤医、聚众扰医等案件已经实现连续两年大幅度下降,这说明党和国家重视医疗体制改革,人民群众对破坏医疗秩序高度关注,医疗管理部门、司法机关携手维护秩序,综合治理成效明显”。

  “维护医疗卫生秩序永远在路上。”王松苗说,无论什么原因,暴力杀医伤医,法律决不容情,坚决从严打击。依法保护医生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检察机关责无旁贷。

  检察公益诉讼,促进解决损害公共利益突出问题

  “去年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全面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能力和水平,持续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王松苗说,持续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长江大保护,深化黄河“清四乱”、“守护海洋”、“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监督,促进解决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

  2019年共办理民事公益诉讼7125件、行政公益诉讼119787件,同比分别上升62.2%和10.1%。今年战疫期间,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检察精准助力疫情防控大局,共办理涉口罩等防护物资监管、医疗废弃物处置、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829件。

  “去年的报告就讲到,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今年的报告继续深化这些理念,目的就是要更好地做到公益诉讼检察与政府部门、公益组织同心而行同向用力,共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王松苗告诉记者。

  他表示,实践中,绝大多数问题不必诉至法庭,在诉前就得以解决,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了最佳社会效果。

  2019年发出的103076件诉前检察建议,回复整改率87.5%。王松苗说,“极少数检察建议不能落实,必须提起诉讼的,则努力将案件办成法治教育样本,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的效果”。

  “目前,持续跟进监督已成为常态,我们要求把针对诉前程序、提起诉讼及判决执行全流程‘回头看’作为‘规定动作’,找准问题、精准施策、及时纠偏,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做得更实更规范。”王松苗说。

[责任编辑: 张庆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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