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决议,为刘少奇平反,撤销八届十二中全会强加给刘少奇的叛徒、内奸、工贼的罪名和把他“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的错误决议,撤销原审查报告,恢复刘少奇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的名誉,使建国以来这起最大的冤案得到纠正。
刘少奇
 
 
任仲夷
  1980年10月的一天,胡耀邦对我说,你曾要求在大连办特区,这不可能,但中央决定调你到一个有特区的地方去工作,就是广东。原来,中央决定由我和国家轻工业部部长梁灵光去广东主持工作。小平同志和我们交谈了一个多小时。他高瞻远瞩地对我们说:“特区不是仅仅指深圳、珠海那几块地方,是指广东、福建两个省。单搞那一点地方不行,中央讲的是两个省。你们要充分发挥这个有利条件。对于搞特区,你们要摸出规律,搞出个样子来。 ”
 
 
  9月29日,中共中央批转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案件的复查报告》,并发出通知指出:“胡风反革命集团”一案,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将有错误言论、宗派活动的一些同志定为反革命分子、反革命集团的一件错案。中央决定,予以平反。
胡风
 
 
刘桂仙
  创业初期的艰辛恐怕是今天的人很难能体会的。在那个特殊的年代,“文革”刚刚过去,中国社会一切百废待兴,私营经济仅处于萌芽状态。很多人其实都在观望,等待着有人走出第一步,而刘桂仙就是那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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