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体制改革的纲领
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
  8月18日至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18日,邓小平在会上作题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指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还存在不少弊端,领导机关长期缺少严格的自上而下的行政法规和个人负责制,缺少对职责权限的严格明确规定,干部缺少正常的录用、奖惩、退休、退职、淘汰办法。干部队伍要实现在坚持社会主义和党的领导的前提下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改革开放试验田
设置经济特区
  1980年8月,中国政府正式批准建立深圳经济特区,随后又在珠海、汕头、厦门、海南建立特区。在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深圳经济特区一直发挥着“试验田”的作用,创下了物价改革、企业产权转让、住房制度改革等众多个“中国第一”。
 
 
体现社会主义法制尊严
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
  9月26日至29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北京举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对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案公开进行审判。准备审判10名主犯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蚊。特别法庭的判决是终审判决。
 
 
解放农村生产力
取消人民公社
  1980年4月8日,人民公社的牌子首先在四川省广汉县向阳乡(现四川省广汉市向阳镇)被摘下来。人民公社时期,农民吃“大锅饭”,缺乏生产积极性。废除人民公社,确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改变了农村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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