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诚信建设必须处理好个人的信用信息搜集和个人隐私等三大问题 两部法律法规体现了对个人的信用信息的保护,并且对个人信用信息如何合法的采集和使用都进行了相关的规定。网络安全法第42条明文规定,网络运行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所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然而现实情况是,由于多种因素,许多人的信息在某种程度上可能会被裸奔。为了控制这种现象,对于网络运营者本身而言,提出了要求和要承担的主体责任。
另外一方面,在收集过程中,个人的信用信息出现了错误的问题怎么办?法律对信用信息的修复提供了相关的要求。第43条明确规定了网络运行者,一旦所收集的个人信息出现了错误,就要求它要及时的更改,这也给了人们一种个人信用信息修复的权利。其次,它明确规定了所有的个人和组织都不能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的信息,也不得非法的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