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研究员、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夏光
新华网北京6月17日电(王忻)6月16日—17日,第七届绿色发展论坛在京举行,论坛以“小康路上的绿色力量”为主题。生态环境部研究员、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夏光表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方案”,是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新使命。它意味着要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率先走出一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中国道路,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解决全球性环境问题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2021年,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两份新文件引起人们关注。一是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对经济系统进行绿色化改造,强调“经济要环保”,二是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强调“环保变经济”。
夏光表示,生态产品主要是指由生态系统产生并对人类提供有益效用的物品和服务,包括清新的空气和清洁的水、各种农林牧业产品、适宜的生态和气候条件、优美的自然景观和休闲处所、稳定的地质安全状态等。这些功能和效用对于人类生存是基础性、根本性的,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由于生态产品具稀缺性和公共产品属性有两个特性,因此,在实现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过程中,需要采取不同的方式。”夏光认为,“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机制”,就是如何把自然生态要素变现为经济财富,或者说如何把绿水青山兑现为金山银山,而这个问题是全球性问题,各国都在探索。我国从约十年前开始提出“生态产品”概念,至今已形成了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有关的一系列政策举措。
在夏光看来,《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本质上就是对生态产品的可持续生产进行部署。这个指导思想反映出了几个重要的指向:经济导向,开发生态产品的经济价值;生态优先,在保护的前提下生产生态产品;政策创新,更好地发挥市场的作用;多方协同,构建有活力的治理体系和长效机制。真实地走出一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可行道路,不仅是一个经济发展问题,也是一个国际政治问题。
对于怎样进行生态产品的可持续生产与消费?夏光给出了解答。他表示,首先,要建立健全调查监测、评价、经营开发、保护补偿、保障、推进六大类机制。此外,要健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最后,要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增值,如鼓励打造特色鲜明的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立和规范生态产品认证评价标准、建立生态产品质量追溯机制等。
“我国是人口大国,生态产品的可持续消费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大问题,要像研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一样,着力研究生态产品的可持续消费政策和长效机制。”夏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