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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万境外NGO在华奔波 多国加强对外来NGO管控

2014年08月21日 14:33:39 来源: 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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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透明是海外NGO生存根本

    无论是从NGO本身的管理,还是从国家对NGO的管理来看,严格规定这些组织的透明度很有必要。亚洲动物基金项目总监乔博理说,“NGO的管理透明度,直接牵涉公信力。透明也是对公众的尊重和负责,我们非常看重。”福特基金会北京办事处首席代表高倩倩女士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表示,我们相信在所有方面都透明对于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她称,1979年中美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以后,福特基金会开始在中国资助项目。从资助中国的第一个项目起,福特基金会就一直是中国政府的客人,在日常运作方面没遇到过问题。福特基金会的资金在美国,基金会受美国国家税务局管制,每年必须完成极其严格的报告程序。基金会所有项目的资助信息,包括受资助方、资助额、项目目的等全部公布在基金会的网站上。在中国,基金会也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交资助报告。

    实际上,多数境外NGO倾向与政府合作。北师大社会学系2011年一份调查显示,选择经常和政府部门合作的外国在华NGO比例高达74.5%,不经常但不排斥合作的比例为19.1%,加起来高达93.6%。有学者称,中国现行的NGO登记管理体制不完善,造成许多外国NGO“求告无门”,既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也给中国自身对外国NGO的规范管理出了难题。

    由于受到众多限制,一些境外NGO为方便办事,选择和党政机关“拉关系”或与本土NGO形成共生关系,这样一方面容易滋生腐败,另一方面容易导致境内NGO受制于人,丧失独立性,并带来管理上的许多隐患。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安全领域专家李伟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说,作为一种新兴的社会管理组织形态,NGO在很多方面有自身的优势,在全球都非常活跃。但是同时也应看到,境外NGO涉及的领域方方面面,程度不同带有西方意识形态色彩,有些NGO背后的资金具有强烈的国家色彩。

    因此,要想发挥NGO的积极作用,一方面应积极接纳,同时也必须有一整套规范,尤其对资金、账目、信息披露等方面,建立完善的监督、调查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在华海外NGO的积极作用,将其消极性控制在最低程度。(本报记者 向莉 本报驻外记者 柳昭 李珍 纪双城 青木 陶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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