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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马航MH370乘客家属可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获赔

2015年01月31日 15:33:04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31日电  随着马来西亚民航局29日正式宣布马航MH370航班失事,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航班乘客家属如何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获赔,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显得颇为紧迫和重要。对此,熟悉航空法律事务的专家提出了具体建议。

    马来西亚民航局局长爱兹哈尔丁29日在提到赔偿问题时表示,马来西亚政府保证,马来西亚航空公司会承担相应责任,保障家属根据相关国际公约、国内法并合理参照国际惯例所应享有的正当权益,包括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完成赔偿程序。他表示,如各位家属已经做好准备,马来西亚航空公司可立即启动赔偿程序。

    这里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索赔程序可立即启动;二是乘客家属索赔可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进行。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朱子勤认为,“失联”或者“终结”都是事实层面的表述,“失事”则是根据国际民航公约明确的法律概念。马方正式宣布飞机失事,意味着法律理赔程序的启动。

    此前,虽然启动家属索赔程序和最终的事故调查结果没有直接关系,但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律师毕文胜认为,法律意义上讲,如果官方没有正式对外宣布航班“失事”,启动索赔手续就非常困难。

    针对民用航空运输造成人身伤亡进行索赔的国际公约是《蒙特利尔公约》,即《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中国和马来西亚都是公约的缔约国,因此本次航空事故适用于该公约。据介绍,公约的最大特点是通过两步递进方式对旅客人身伤亡赔偿引进了无限责任的保护:第一步即只要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首先就要赔偿11.3万特别提款权。第二步是如果旅客的伤亡是承运人的过错导致的,承运人承担无限责任,由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进行赔偿判决。

    民航管理学院教授董念清认为,公约是家属解决损害赔偿的基本法律依据,在事故原因未明的情况下,乘客家属可以依据公约先行使特别提款权,向承运人索取赔偿款。等到事故调查结果出来后,还可针对具体责任方提起进一步的诉讼。

    董念清说,从以往空难理赔实践看,乘客家属得到的赔偿额远远高于法定数额。这些赔偿基本上是承运人与乘客家属协商的结果。从某种程度上说,相关国际公约规定的赔偿额是个参照,被作为赔偿的“下限”,承运人往往在此基础上大幅度提高赔偿金额,以求尽快了结与乘客家属的纠纷。最终赔偿额度一般不对外公布,而且不同的人赔偿额度不同。

    专家提醒,如采用诉讼方式索赔,乘客家属必须于失事航班应到达之日起2年之内提起诉讼,也就是2016年3月8日之前。实际上,诉讼的前期准备工作难度非常大,需要提供机上所有乘客生前的收入情况、工作能力、社会贡献等情况的材料证据,再据此确定索赔额度,时间上非常紧迫。

    专家提醒说,跨国维权,涉及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涉及国际公约和多国法律,涉及多种语言及不同文化,可能带来法律体系、法律制度、沟通、理解等种种问题。家属除了自身尽量了解、掌握国际公约和各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更应咨询、听取律师及其他专业人士的意见建议,避免因两大法系和法律规定的差异造成法律适用或维权策略的失误,避免因语言、沟通不畅带来的误会。(参与采写:崔清新 朱基钗 樊曦 赵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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