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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经贸高层对话

2015年02月09日 16:14:14 来源: 新华网

  根据2007年12月3日公布的《第十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中欧双方同意中国国务院和欧盟委员会成立副总理级的中欧经贸高层对话机制,讨论中欧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战略,协调双方在重点领域的项目与研究并制定规划。

  作为中国和欧盟在经贸领域最高级别的定期磋商机制,中欧经贸高层对话2008年4月正式启动并在北京举行首次会议,填补了中美战略经济对话机制和中日高层经济对话机制建立之后中国与欧盟之间在这一领域的空白。

  中欧双方在首次对话上决定,对话每年举行一次,双方轮流主办。

  历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

  2008年4月25日,首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和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共同主持。双方围绕贸易和投资合作、和谐与可持续发展、创新和技术、消费者保护和产品安全、国际发展等5项议题进行了交流,并就能源、知识产权、技术合作和贸易便利化等4个问题进行了讨论。

  2009年5月7日至8日,第二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在布鲁塞尔欧盟总部举行,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和欧盟贸易委员阿什顿共同主持。双方以“危机时期促进商业机会,通过贸易和投资开放刺激经济重振”为主题,就贸易与投资、中小企业合作、海关合作、可持续发展、贸易与消费者保护、贸易与创新和交通运输等7项议题进行了讨论,达成广泛共识,取得积极成果。双方强调,要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早日取得全面、均衡的成果。

  2010年12月21日,第三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在北京举行。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和欧方联合主席欧盟委员会副主席兼竞争委员阿尔穆尼亚、经济与货币事务委员雷恩、贸易委员德古特共同主持对话。中欧双方围绕宏观经济形势、贸易与投资、竞争、创新和海关合作等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达成了重要共识,对话取得积极成果。

  2013年10月24日,第四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在布鲁塞尔欧盟总部举行。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和欧盟委员会副主席雷恩、贸易委员德古赫特共同主持对话。双方围绕经济发展、工业政策和贸易与投资等议题,进行了坦诚、深入的讨论,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与共识。

【纠错】 [责任编辑: 李小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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