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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62年,韩国废除“通奸罪”

2015年02月27日 07:25:58 来源: 钱江晚报

  最近,随着反腐的展开,有个词语“通奸”频繁出现在媒体上。很多官员因为“通奸”而腐败,而犯罪。所以有人能说,每个贪官的背后都有一个女人或者一群女人。通奸(Adultery)是指已婚人士自愿与配偶以外的异性发生性行为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通奸不是犯罪,因为我国的《刑法》及相关的法律中没有对通奸作出定罪的规定。

  在世界主要文明国家中,韩国是在刑法法典中保留有通奸罪则,以及对这种罪则采取严厉惩罚措施的国家之一。依照韩国刑法第241条规定,在有明确证据的前提下,通奸罪会被判处2年以下监禁。

  昨日,韩国宪法法院宣布废除刑法中一项涉及处罚通奸者的法条,认定实行60多年的通奸罪违反宪法,侵犯公民个人权利。就是否废除这一法条,宪法法院9名法官投票表决,7人支持,2人反对。法院随后宣布,这条实行62年的法条失效。

  韩国妇女发展协会本月15日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婚外情现象在韩国较为普遍,接近40%的韩国已婚男性有过至少一次出轨行为。

  据悉,有“通奸罪”规定的国家和地区还不少,如印度,柬埔寨,中国台湾地区以及大部分伊斯兰国家在美国也有许多州都将通奸认定为是犯罪行为,但很少有人因此而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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