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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要引入熔断机制吗?

2015年08月25日 19:53:24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25日电 据新华社“新华国际”客户端报道,美国道琼斯、标准普尔和纳斯达克三大股指期货24日在股市开盘前的交易时重挫,触发“熔断机制”,一度暂停交易。美股正式开盘后,三大股指均大幅下跌,不过并未再度触发这一机制。

  所谓熔断机制,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设立的一种保护机制,即在交易过程中,当价格波动幅度达到某一限定目标时,交易将暂停一段时间,类似于保险丝在过量电流通过时会熔断以保护电器不受到损伤。

  根据美国证交会的最新规定,当标普指数在短时间内下跌幅度达到7%时,美国所有证券市场交易均将暂停15分钟,即所谓“熔断机制”,但对于美股交易时段以外的股指期货交易,标准略有不同。

  除针对大盘的熔断机制,美国证交会对个股还设有“限制价格波动上下限”的机制,即如在15秒内价格涨跌幅度超过5%,将暂停这支股票交易5分钟,但开盘价与收盘价、价格不超过3美元的个股价格波动空间可放宽至10%。

  美国现行熔断机制的诞生可追溯至1987年10月19日的全球股市暴跌事件,当天也被称作“黑色星期一”,道琼斯指数下跌22.61%。随后的事件证明熔断机制的设立在避免发生“闪电暴跌”中的确产生了效果。2010年5月6日,道琼斯30种工业股票平均价格指数在20多分钟内暴跌约1000点,降幅达9%,被称为“闪电暴跌”。这一事件的罪魁祸首是“高频交易”,如今大型投资机构主要利用高速计算机按照交易模型在极短时间内自动做出投资决策,以期先于市场其他投资者进行交易,但高速指令产生的错误可能给股市带来灾难。

  法国、日本、韩国等国也都采用了熔断机制。在国外交易所,“熔断”制度有两种表现形式,分别是“熔而断”与“熔而不断”。前者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停止交易;后者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仍可继续交易,但报价限制在熔断点之内。

  新加坡交易所2014年2月开始在证券市场实行的熔断机制就属于后者,此举旨在当证券市场发生大规模动荡时,保障投资者权益。新交所的公告显示,熔断机制将适用于约占新加坡股市交易量80%的证券,包括海峡时报指数和摩根士丹利新加坡指数的成分股等。

  根据规定,当上述证券潜在交易价格较参考价格(指至少五分钟前的最后成交价)相差10%时,便会触发熔断机制,继而实施五分钟的“冷静期”。“冷静期”内股票仍可继续交易,但价格波动范围限制在10%的波动区间内。当“冷静期”过后,交易恢复正常,新的参考价格也将根据“冷静期”的交易情况而定。

  我国证券交易目前没有建立熔断机制,但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制度。沪深交易所股票交易则实行10%涨跌幅限制,且股票交易中每一笔限价申报均有“价格笼子”(与当前市价相比的价格变化幅度限制),市价订单也仅能吃掉当前价位五档以内的单子,有利于防止明显的价格错单,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发挥防止暴涨暴跌、维护市场稳定的作用。

  有专家表示,衍生产品市场采取熔断机制有必要,而对A股现货市场来说,目前涨跌停限制基本可以达到对日内波动风险的管控,熔断机制的作用可能有限。考虑到该制度的复杂性、实施效果的不确定性和市场参与者的接受程度,目前实施该制度的条件还不够成熟。从境外情况看,股票现货市场对个股涨跌幅限制与大盘熔断机制,一般是二者选用其一,同时使用这两种机制的较少。(记者王宗凯)

【纠错】 [责任编辑: 张天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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