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越多产假越多?各国产假大不同!
新西兰:产妇可享受16周带薪假、52周无薪假
新西兰1987年通过《产假和就业保护法案》,历届新西兰政府不断调整政策,延长产假时间和带薪产假待遇。2014年初,新西兰政府通过新政策,延长带薪产假时间。新规定过渡期间,生于2015年4月1日之后的孩子,产妇享有带薪假期从原来的最多14周延长到16周;预产期在2016年4月1日之后的孩子,产妇在生产前后将享有最多18周带薪产假。
同时,收养6岁以下的孩子也可以申请同样时间跨度的带薪假期。
享受这类带薪假期的前提是连续工作至少6个月,每周平均工作时间达到10小时。
为满足一些产妇希望在家中陪伴孩子到一周岁的需要,符合条件的产妇还可以申请连续休最多52周的无薪假,但不得超过孩子一周岁,即带薪假期结束后,产妇可申请继续休假至孩子一周岁。收养一周岁以下的孩子也可申请无薪假期。
连续工作6个月的“准爸爸”可以获得1周的无薪产假;连续工作12个月的“准爸爸”可以获得两周的无薪产假。
夫妻或伴侣(包括同性伴侣)双方都符合休假标准的,相关假期可以相互转移。
新西兰生育多胎或多次收养孩子的产假政策相同。但预产期或收养时间至少要与上一次休产假回归工作时间相隔6个月以上。
除工作合同有特殊约定外,带薪产假中的“薪”并非雇主发放,而是由新西兰政府发放,申请者可向新西兰税务局申请。也就是说,在新西兰休带薪产假,需先向雇主提交申请,再向税务局提交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