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核泄漏污染增加 福岛成全球最危险鬼城

什么情况下采取撤离措施?应注意什么?
在有较大量放射性物质向大气释放的突发事件后,撤离是早期和中期采取的防护措施之一。它是指人们从其住所、工作或休息的场所紧急地撤走一段有限时间,以避免或减少由事件引起的短期照射,主要是由烟羽或高水平沉积放射性物质产生的高剂量照射。大多数情况下,将允许撤离者反却自然的住所,一般为几天以内,只要这些住所可以居住又不须进行长时间的消除污染。由于时间较短和暂时居住,可以在类似学校或公共建筑物的一些场所类暂住;若撤离时间超过一周,则应安排到更好的一些居住设施内。实施撤离行动因时间紧迫,困难较多,风险较大,易造成混乱,因而决定采取撤离行动应持慎重态度。
国家标准规定,当全身的有效剂量预计达到50 ~500毫希沃特,或者肺、甲状腺和其他主要受照的单个器官受到50~5000毫戈瑞照射时(相当于采取隐蔽措施所需的预计量的10倍),才考虑是否采取撤离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