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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总理李显龙遭诽谤获赔近70万

2015年12月17日 21:50:27 来源: 新华网

  新加坡总理李显龙7月1日乘车抵达新加坡最高法院。(摄影邓智炜)

  新华网北京12月17日电 新加坡最高法院17日裁定,当地博客写手鄞义林因撰写诽谤新加坡总理李显龙的博文,须向后者支付15万新元(约合68.7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

  这笔赔偿金包括10万新元(约合45.8万元人民币)的一般损害性赔偿以及5万新元(约合22.9万元人民币)的加重性损害赔偿。

  鄞义林7月在新加坡最高法院回答记者提问。(摄影邓智炜)

  据新华国际客户端了解,现年34岁的鄞义林去年5月在一篇博文中影射身兼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主席职务的李显龙挪用当地居民缴纳的公积金,他还将李显龙比作新加坡近年来最大一起贪污案的被告。

  鄞义林的博文刊登后,李显龙随即通过律师向其发出律师信,要求他删除具有诽谤性的博文,并道歉和作出赔偿。

  鄞义林博客主页

  之后,虽然鄞义林撤下了博文,发表了道歉声明,并表示愿意支付5000新元(约合2.3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但李显龙的律师指责鄞义林刻意“制造假象”,让人误以为身为总理的李显龙有意抑制他的言论自由。

  李显龙的代表律师此前曾在估算赔偿审讯中说,过去涉及诽谤部长的案件赔偿额都介于10万新元和40万新元(约合183万元人民币)之间,而李显龙身为总理,应获得更多赔偿。

  不过,法官李兆坚认为,过去诽谤案中的诽谤者均为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士,而鄞义林的博客浏览量并不一定代表他的影响力,因此在判决时将赔偿额降低。

  法官在当天发表长达73页的判决书时说,挪用公款的贪污指控是针对个人所提出的最严重的指控之一,更不必说对象是国家领导人,这种指控会严重损害被指控者的公信力。(记者马玉洁,编辑贾小华,新华国际客户端报道)

【纠错】 [责任编辑: 雷东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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