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讽刺了土耳其总统,会摊上大事儿吗
新华网北京4月13日电 日前,土耳其总统埃尔多安以受到德国一名讽刺节目主持人在电视上的言语侮辱为由,愤然向德国地方检察院申请提起诉讼,要求向其问罪。
根据德国相关法律,一旦罪名成立,这名主持人将面临3年以下自由刑或罚金。
主持人到底口出何言,竟然引发了他国“元首的愤怒”?德国法律究竟如何定义这类事件?主持人最后会有什么“下场”?
【“祸从口出”】
德国美因茨地方检察院11日确认,埃尔多安本人已通过律师,对这名叫波莫曼的节目主持人、喜剧演员申请提起诉讼。

波莫曼资料图片。摄于2013年1月10日德国汉堡录制的一档电视节目中。路透社图片
据称,波莫曼3月底在公立的德国电视二台一档节目中,读了一首讽刺埃尔多安的诗。
德国总理默克尔的新闻发言人赛贝茨11日称,土耳其已向德国发出外交照会,要求调查此事。
德国电视二台现已将有关视频从资料库中删除。但据媒体报道,诗文粗野涉性,同时对埃尔多安的民族和宗教政策提出诟病。
这并非德国媒体近期首次惹怒埃尔多安。在“讽刺诗”事件发生两周前,德国电视台刚刚播放了针对埃尔多安的一首“讽刺歌”。
德国电视一台3月17日播出一段视频,以歌曲形式表达外界围绕埃尔多安的争议观点,揶揄埃尔多安个人花销铺张、政府不尽力打击极端组织“伊斯兰国”等。其中一段歌词写道:“他(埃尔多安)恨库尔德人,把他们看作瘟疫;他更愿意轰炸他们,而不是轰炸‘伊斯兰国’兄弟。”
这首歌曲播出后,土耳其外交部召见了德国驻土大使马丁·埃德曼,谴责这段视频,要求德方停止播放。
当时,德国电视一台回应说,政治讽刺题材的漫画和歌曲等作品在德国并不违法。电视台总编辑安德烈亚斯·齐肖魏茨说,电视台方面尚没有接到任何观众方面的投诉,“土耳其政府诉诸外交手段的做法……与我们理解的言论自由并不相符”。
【“对外国机关及其代表的侮辱”】
埃尔多安方面向德方检察机构申请提起诉讼,援引的是《德国刑法典》。

资料图片。《德国刑法典》
根据《刑法典》第103条第一款,“对外国元首、因职因公逗留德国的外国政府成员、或在德国境内被承认的外国代表进行侮辱,处3年以下自由刑或罚金;进行诽谤性侮辱的,处3月以上5年以下自由刑。”
德国历史上有过对此类案件的判例。如1977年,有人在前西德首都波恩的智利大使馆门前,针对皮诺切特的执政张贴“杀人团伙”的标语,北威州最高行政法院后判定这一行为有罪。
然而,《刑法典》第104条a对“针对外国的犯罪行为”作出了刑事追诉的条件限定,列明“只有经外国政府的刑罚要求,以及联邦政府授权进行刑事追诉的,始得追诉。”
【德国政府进退两难好尴尬】
赛贝茨11日表示,德方收到照会后正在调查此事,预计将在未来几天内决定,是否授权德国检察机构继续处理此案。

2016年2月8日,埃尔多安在土耳其安卡拉会见默克尔。路透社图片
埃尔多安的发言人卡伦则称,“这种对一国总统和社会进行侮辱及粗鄙言辞的攻击,和言论自由及出版自由无关。”
有媒体援引德国在野党自民党高官库比茨基的话称,在默克尔主导欧盟与土耳其共同努力解决难民危机之际,如果德国政府拒绝了埃尔多安的申请,是在冒恶化对土外交关系的风险。
但他同时警告,如果政府顺从了埃尔多安的意思支持起诉波莫曼,“将在国内导致巨大的民意反弹。”(记者张毅荣、张旌,编辑林晶,新华国际客户端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