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做客新华网访谈,我们今天请来的嘉宾是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的副主任董波,董主任您好。今天参加访谈的还有来自新华网汽车频道的主编马进,马主编您好。 [ 2007-03-30 10:03:34 ] | | | [主持人]董主任,新版的商业车险将在2007年4月1日正式启动,很多人都非常关注,您能不能谈一下新车险条款出台的背景? [ 2007-03-30 10:04:12 ] | | | [董波]非常感谢新华网邀请我们来就4月1日启用新条款的问题做一次访谈,也很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我也知道新的车险条款出台以后,包括消费者、网友在内的许多人对此事都非常关心。这个事情不但是保险业内的事情,同时对消费者来说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2007年4月1日启用的行业条款应该说是在2006年7月1日实施的行业条款基础上修改完善的。大家都知道,2006年我国第一次颁布实施了机动车交强险制度,作为强制保险制度在我们国家是首开先河的,是一项比较创新的保险业务。 [ 2007-03-30 10:06:36 ] | | | [董波]为了配合这项保险业务的实施,2006年7月1日与交强险相配套行业经过各家保险公司的协商,在行业协会的共同组织下,起草了A、B、C三款行业条款。这套条款的推出一是借鉴了国外的经验,国外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车险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都有这样的行业条款,以便统一标准、规范服务。 [ 2007-03-30 10:07:17 ] | | | [董波]其次,在2003年实施车险管理制度改革之后,各公司推出了个性化服务的产品,对繁荣车险市场,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 2007-03-30 10:07:41 ] | | | [董波]但是随之而来的一些问题也产生了,一些公司在开发产品的时候注重价格,不注重服务;注重技术,而不注重消费等等这些问题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以致于一些产品出现了很多有争议的问题,这对于整个车险的总体发展都不是很有利的。为此,行业及时推出了A、B、C三套条款。但是由于受到交强险等各项政策出台的影响,当时推出的这三套产品经过近半年多的实践,有些产品需要进一步修改,包括几个方面的标准等。新条款文字更加简化、更加统一,内容更加清晰。 [ 2007-03-30 10:08:39 ] | | | [董波]应当说这次调整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提高保险公司对客户的服务,进一步规范保险产品,进一步引导保险公司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中心,正确地解决理赔和售后服务问题。我个人认为这次4月1日实施的新版行业条款是对2006版的行业条款的一种修整、补充、完善。 [ 2007-03-30 10:08:59 ] | | | [主持人]新的条款出台对监管部门意味着什么呢?我们监管部门还会采取哪些措施确保这些条款的有效实施呢? [ 2007-03-30 10:10:04 ] | | | [董波]应该说行业条款的推出也是对监管的促进,很多保险从业者,或者老的车主都清楚,在2003年之前我们国家实行的车险条款都是统一的,各公司不设计车险产品。2003年之后,随着市场的完善,特别是根据修改的《保险法》的规定,产品要由保险公司制定,也就是还权于企业。这样做的目的首先是提高公司开发的能动性、积极性,第二是为了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不同需要。不能说一个产品满足所有人的需要,这也是不现实的。 [ 2007-03-30 10:11:22 ] | | | [董波]同时,新的制度的改变也确实提高了保险公司的服务意识、创新能力以及管理水平。这次改革之后,特别是2006年改革之后,包括2007年4月1日实施的新的车险产品对保险行业和监管部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2007-03-30 10:12:38 ] | | | [董波]首先,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就是将价格竞争转化到服务竞争上,提供更多、更好、更优质的服务。这种服务体现在什么方面呢?我想尽管保险业属于服务行业,但是我们不能仅停留在微笑服务、简便、快捷上,这只是一方面,最根本的还是要解决客户的理赔难问题,要给客户一个标准,不能说保险公司说什么就是什么,产品定下来我解释,我说了算等等,往往在以前的车险纠纷中就出现过这样的问题。 [ 2007-03-30 10:14:13 ] | | | [董波]客户是这样理解,保险公司是那样理解,而对于生僻的法律词语消费者不可能了解太多。要出现这种问题消费者要么自认倒霉,要不然就听之任之,总之消费者总是处在受骗上当的地位和感觉之中。 [ 2007-03-30 10:14:34 ] | | | [董波]对于保险公司而言通过这样的创新,通过这个行业标准的推出,无论是从提法上、用词上、结构上还有承保范围,免除责任上以及设定的一些比例问题上,比如免赔额、免赔比例这样一个行业的大致统一,使得许多消费者能够了解到,或者说更容易接受这类产品,特别是容易跟其他公司横向比较,这样消费者就能够充满信心。 [ 2007-03-30 10:16:02 ] | | | [董波]第二方面,监管部门也面临着一个更大的监管创新问题。以往产品都是由公司自己自定的,差异性较大,特别是我们讲的费率因子不确定性。我在这里讲一下“费率因子”,有些公司在设定保险产品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对不同人、不同风险设定的价格问题;比如男性、女性,比如吸烟不吸烟;比如山区开车与平原开车;比如不同的车辆,不同的品牌;比如代理还是直销,等等。 [ 2007-03-30 10:18:22 ] | | | [董波]07版是在06年版本的基础上,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制定的,经过这半年多的实践我们也感觉到有些因子的设定一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第二个也确实产生一些误导,这个误导就是A公司的产品为什么是1500,B公司的产品为什么是1200?那我就买1200的。不同产品价格不同,其所包含的产品品质、质量也是不同的。可能是A公司的产品规定免赔率是比较低的,B公司规定的免赔率是比较高的,对于消费者来说他不可能了解这么多内容。购买了之后他才觉得是你误导了我,你当时没有告知我,结果理赔的时候我得不到充分的保障,这就会产生很多问题。 [ 2007-03-30 10:22:23 ] | | | [董波]因此这次改革对公司是一种挑战,同时也是转变经营理念、提高服务的一个基点。同时,监管也面临新的挑战,下一步监管部门应该根据我们批准的条款来加大监管力度。各公司必须按照经过保监会批准的行业条款、费率去经营,同时,对于随意调整费率,随意变更条款,随意进行打折等违规行为,监管部门也会加大这方面的检查力度。 [ 2007-03-30 10:25:16 ] | | | [董波]其实打折对消费者来说是件好事,消费者的利益得到了保证,少掏了钱买到了相同的产品。但是产品之间的价格应该说是和风险挂钩的,按照保监会目前的规定,应当说是体现了“奖优罚劣”的策略,这个策略就是如果你不出险,或者你安全驾驶,那么你应该得到费率的优惠。如果你总出事情,频率比较高,那你必然得到费率的惩罚,通过这种制度的引进,也会通过保险这样的经济手段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我们讲和谐社会首先是人的和谐,如果交通事故频发,那么和谐就提不到那个层次,我们也希望通过这样的手段来提高。当然,在实际运作中,保险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或者说是中介代理机构,可能会在争抢业务过程中,在竞争过程中违规操作,那下一步这些违法行为都将成为监管部门的监管重点。 [ 2007-03-30 10:27:57 ] | | | [主持人]听了董主任的介绍,我们了解到新的车险条款更加规范,对消费者来说大部分还是有利的,那么马主编作为汽车频道的主编,您对新车险的看法是什么? [ 2007-03-30 10:28:33 ] | | | [马进]从车主的角度我来谈一下对新车险的认识。首先,我觉得在整个汽车消费领域来讲,保险一直是被消费者比较忽视的一方面,可能人在买车的时候更多地会去关心这个产品的配置、价格,包括售后服务等方面,唯独对保险大家的了解是非常少的。尤其是在第一次买车的这些人当中这种现象更为明显,更不用说这些保险条款,可能连保险合同都没有完整看过一遍。 [ 2007-03-30 10:29:29 ] | | | [马进]在出险以后才知道原来这些东西保险公司不管,就会产生一些争议。而且以前的条款包括合同一般人根本看不明白,所以也不去关心了。所以我觉得这次新的三套条款出台以后,等于把所有保险公司拉到一条起跑线上,使他们的价格与条款基本上一致,这样车主在选择起来会更简单一些,他们可能更多地去选择哪家保险公司的服务好,而不像以前似的我觉得哪家价格低选哪家。以前确实是这样,比如价格低的一些小的保险公司打折很狠,可能也不是很规范,你投保以后真的出险以后,你再找这个公司的代理人可能都找不到了,这种情况屡见不鲜。 [ 2007-03-30 10:30:28 ] | | | [马进] 而新车险条款出台以后,基本上这个问题就基本上杜绝了,就像董主任刚才说的“不重价格,重服务”。这个我觉得是一个很好的发展趋势,对于车主来讲是很有利的。而不利的方面就是对车主目前来讲可能会感觉到价格比以前有所上升,这个上升并不是因为车险的价格太高,而是以前那些不规范的公司打折相当狠,所以现在规范以后可能折扣没有那么高了,所以他会感觉价格有所升高。 [ 2007-03-30 10:31:24 ] | | | [马进]其实谈到这点我倒想问一下董主任,咱们现在车险市场化程度已经相当高了,现在咱们出台一个硬性的行业统一条款,这是一种进步还是一种后退呢?因为2003年的时候您说是统一的,后来放开,现在07年又统一,这个过程您能不能简单介绍一下呢?是一种进步还是一种后退呢? [ 2007-03-30 10:31:54 ] | | | [董波]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不但是保险业内,也是广大消费者比较关注的问题,应该说是一种创新与发展。所谓的创新我们讲是在国外发达的保险市场,大多都有行业的条款与费率。为什么要设置这样的一个行业标准呢?就是要考虑到广大的消费者不可能对这个行业有更多、更深入的了解,不要说一般的消费者,包括我本人,拿到这个产品之后我也不会去逐条地、认真地、一字一句地去看。 [ 2007-03-30 10:32:30 ] | | | [董波]有了这个行业标准之后,不是说你这家公司想对这个问题怎么理解就怎么理解,而是你必须采取行业的理解。那么行业在制定这个条款过程中集行业的技术、数据以及经验,把方方面面问题都考虑得较为充分。这个行业的条款所覆盖的主要风险,或者对于绝大多数客户来说,这个行业的产品基本能够把它面临的各类风险涵盖了。 [ 2007-03-30 10:34:21 ] | | | [董波]如果出现一些问题的话,应该会有一个行业标准。当然,我们学习借鉴国外的经验也要搞这么一个行业的标准。第二方面,我们不排除其他公司的创新。也就是说行业标准有,各公司可以选择,但是有些公司认为我从个性的角度我给客户提供超于行业之上的附加服务,从监管的角度我们是欢迎的,也希望各公司能够创造出更多、更好地、更完备地补充性产品,以弥补统一标准对于保障的不足。 [ 2007-03-30 10:35:33 ] | | | [董波]比如说不同的人群,不同消费者,可能认为你这个行业的标准不能涵盖我的风险,但是你要是购买这类补充性的保障的话,你要付出更多的资金,我想这就是一个创新,这个发展应该是继2003年车险制度改革之后又一次在车险业务上、在监管工作中的发展,这种发展既是继承也是扬弃。 2007版行业条款吸收了各公司产品上好的内容,我们扬弃了一些目前还不适于、或者还不宜于推进或者使用的技术参数。 [ 2007-03-30 10:38:58 ] | | | [马进]您所说的不适于的技术参数能不能举一个例子? [ 2007-03-30 10:39:27 ] | | | [董波]比如这次在行业条款中就摒弃了一些费率的因子,而这些费率因子包括在团购上的这些因子,那些与风险不是很紧密的因子,比如说是否提供详细真实的信息数据、团购系数、提供维修、保养系数等等,这些因子在以往的条款中你提供给我详细记录,我能优惠多少多少,具体在实际操作中,这些可以说是在目前的发达的国外市场中是有这些因子的,但是我们为什么要扬弃呢?就是因为有些东西我们在相关行业中还不是很完善,现在我们就照搬照抄拿出来的话可能有点超前。 [ 2007-03-30 10:43:43 ] | | | [主持人]您刚才谈到这个新车险,您认为和旧的最大的不同是什么? [ 2007-03-30 10:44:05 ] | | | [董波]应该从这几个方面来考虑,首先2007年4月1日实行的商业条款的业务是在2006年商业条款的基础上完善的,这个完善包括文字表述的完善,也就是对原来那些经过半年多的实践有一些有争议的表述,用一些更准确的语言完善起来。 [ 2007-03-30 10:44:51 ] | | | [董波]第二点就是扩大了覆盖面。2006年的车险主要涵盖的车险条款主要包括商业三者险、商业车损险,那么新版把盗抢、不计免赔、划痕、可选免赔等纳入了行业条款当中。为什么要纳入进来呢?这恰恰是我说的扬弃、继承与发展,恰恰是2006年7月1日实施这套条款几个月以来一些问题暴露出来了,应该说在保险业快速发展时期,我们也面临技术、经验等诸多问题。特别是一些后成立的公司面对这些问题,是很难在短时间内解决的,他要借助行业力量。而一些老的、大的公司,无论在经验上、数据上还是时间上,都是有优势的,因为拥有大量的经营数据,在产品开发中他们也是有优势的。 [ 2007-03-30 10:47:10 ] | | | [董波]而中小公司往往在发展过程中可能考虑到的因素不同,推出的产品可能与市场有一定的差异,这样我们把较多原来所谓的附加险,“升下级”,实际上应该是说把这部分也纳入行业标准。今后的行业标准不但有车损、三者险,同时这几个主要的附加险也纳入了这个行业标准当中,使它也有行业标准。原来,不仅仅是车损险、三者险问题较多,别的险种的问题也比较多。比如盗抢险,免赔有的以前是20%、30%,有的甚至更高,我到一家公司投保他不会逐条说得很清楚,原来你可能保的是20%,到另外一家公司投保的话你觉得可能是买了一个价格比较低的险,但是他的服务品质不一样,他的绝对免赔比率可能是30%,甚至更高。如果真的发生风险了,当然我们都不希望我们车辆丢失,但是如果一旦发生盗抢,你会发现你得到的赔偿不充分。 [ 2007-03-30 10:51:29 ] | | | [董波]因此,我们认为行业有必要拿出一个行业的标准,你不必比较A公司主要保障的水平和B公司保障水平有多大的区别,所以07版是06版的继承和范围的扩大。 [ 2007-03-30 10:52:34 ] | | | [董波]第三方面就是作为2007版的这套产品中对于一些风险因子简易化了、规范化了,更加统一化了,使得原来我提供的风险保障发挥得更好了。原来风险因子可能提供的调整幅度是10%,但是有的公司可能没这么大就只是5%,为什么差别这么大呢?就是各公司掌握的数据不一样,承保的不一样,就会有差距。那现在好了我们把整个行业的拿到一起进行比较,这样的话就更易操作,也更统一了。 [ 2007-03-30 10:54:04 ] | | | [主持人]新车险的出台一定会在某些条款上有些争议,那马主编经常看到一些汽车网友发的贴子,那哪些条款容易产生争议呢? [ 2007-03-30 10:54:31 ] | | | [马进]其实董主任提出的两点,有一个就是酒后丢车不理赔,这是在A、B两个条款中都注明了,但是C款里面没有,为什么会出现酒后丢车呢,这是一个时间段,而不是时间点,不像司机肇事以后直接查酒就能查出来的。但是丢车以后一睁眼发现车没了,你怎么能确定他是不是酒后驾车呢? [ 2007-03-30 10:55:50 ] | | | [董波]这是我们比较关注的,与我们守法的意识,与确保道路交通畅通、安全都紧密联系在一起。在这里我想说明的一点是我非常赞同交管部门提出来的“驾车不喝酒,喝酒不驾车”。本身我也这么做的,作为我们这个产品也要体现这样的理念。据公安部门统计,酒后驾车的出事故率比较高,这样是对自己不负责,对社会不负责。 [ 2007-03-30 10:56:35 ] | | | [董波]作为保险业,在推动市场发展的时候还要发挥社会管理功能,我们在推出这些产品的时候,各公司也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在新版的A、B、C条款中都有类似的描述,就是对酒后情况下理赔的描述,这是一种理解的问题。虽然C款责任免除中未明确,但C款明确提到了“合法驾驶人”的概念。而根据法律,饮酒、吸毒后的驾驶人并非合法驾驶人,其驾车行为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造成的机动车盗抢损失不包含在保险责任内。C款机动车全车盗抢损失险条款第九条规定:“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因此,A、B、C条款对此规定是一致的。 [ 2007-03-30 10:58:45 ] | | | [董波]如果你醉酒后再开机动车,大家都知道,人喝了酒或吃了迷幻药物或者麻醉药物,根据公安部和道路交通法的规定以及相关规章和配套措施,这是属于违法行为。而且这种行为极易造成一个人酒醉之后做出一些不理智、不清醒的行为,肯定会造成机动车盗抢的增加。不仅对道路交通状况、道路交通事故会产生较大的风险,同时也对车辆丢失造成很大影响,比如说一个人醉酒状态之下锁没锁车门不清楚,拔没拔钥匙也不清楚。我们经常会看到有些类似的事件。 [ 2007-03-30 10:58:54 ] | | | [主持人]可是这样的衡量标准能确定吗? [ 2007-03-30 10:59:05 ] | | | [董波]我们条款中就有这样的描述,如果属于这种行为相当于危险自负。但是条款也是依法依据的,你必须举证,也有举证责任,你这种行为如果不能举证,那也就不能证明是这样一种状态。如果能举证的话,从促进交通道路安全,促进人们合法合规驾驶,促进社会和谐,我想大家还是要遵守的,最起码从行业的角度也是不能鼓励。 [ 2007-03-30 11:00:56 ] | | | [马进]就是我们制定出来,但是希望大家按照这个行业规定去做。 [ 2007-03-30 11:01:19 ] | | | [董波]是一种经济手段来引导大家不要那样违法,违法是有违法成本的。 [ 2007-03-30 11:01:51 ] | | | [马进]好的,还有两点,第二点对女性驾车可以九五折优惠,我个人感觉其实女性驾驶技术相对男性来讲更弱一些,更容易出现危险,为什么反而女性容易得到这种优惠呢? [ 2007-03-30 11:02:24 ] | | | [主持人]对,我们经常看到在路上女士开的车容易熄火,而且经常是在过红绿灯的时候。 [ 2007-03-30 11:02:48 ] | | | [董波]这是一个很特殊的现象,如果我们对国外的市场了解的话,我们会发现国外包括欧洲、美国也好,或者其他国家也好在成熟市场上讲,男性、女性驾车记录、驾车年龄对于费率的影响都是蛮大的,包括抽不抽烟等等。我们也是学习、借鉴了国外的经验,在制定费率的时候,行业协会也积聚各家数据专门进行分析,确实在男性、女性之间在损失发生频度上,在每个案件的赔款上都是不同的。 [ 2007-03-30 11:03:38 ] | | | [董波]在汽车工业发展初期新司机不断涌现,尤其是一些女性开始学习汽车驾驶,她们出现的一些小刮、小蹭比较多。当然我也没有太多的数据支持,但是从保险上看,从整个赔款上男性的赔款要比女性驾驶的赔款要高,也就注定了男性与女性在费率水平上是有差异的。 [ 2007-03-30 11:04:14 ] | | | [马进]那既然说女性应该优惠,如果在实际操作中,比如我和我夫人都可以开车,那投保险的时候我就指定她作为被保人来投保。换句话说,如果每年都是男性投保,而是她开车的话,那我这个优惠就放弃了。 [ 2007-03-30 11:04:53 ] | | | [董波]这里面就有一个问题,就是在条款中你指定不指定驾驶员,如果你指定的不是这个驾驶员驾驶,在赔款上是不同的,可能会设定一个免赔额或者免赔率,这样对你是不是合适呢?每个人都要考虑自己的风险,不要紧,回到我们第一个问题,我说我们是为了提供更快捷、方便、标准的服务。那么消费者也不要仅仅只看到价格,因为价格有时候是一个误区,我们希望大家更理性地消费,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 2007-03-30 11:05:31 ] | | |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了价格,那么新车险的出台消费者最关心的还是费率,在价格方面有什么变化吗? [ 2007-03-30 11:06:00 ] | | | [董波]应当说2006年与2007年4月1日这版的行业条款相比较,从总体上没有差别。但是A、B、C三款各有不同,有升有降,但总体上趋于平衡,基本上没有变化。 [ 2007-03-30 11:06:47 ] | | | [网友]看到新闻才知道有新险了,可是总感觉新险有一个问题,就是在实施之后保险价格会趋同,消费者大都会选择大的保险公司,那么小的保险公司会被吞食掉了。如果新车险出台以后是否就是大保险公司的天下了呢? [ 2007-03-30 11:07:19 ] | | | [董波]不能这么理解。2006年我们推出新的管理机制以后有一个现象,无论是大公司也好、小公司也好,甚至一些中小公司、后成立的公司,他的增长速度要远远高于大公司的增长速度,那这个数据也说明了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 2007-03-30 11:08:00 ] | | | [董波]第二方面就是会促进大公司,包括中小公司在内的各家公司通过创新,通过加强服务,通过提高管理水平,降低经营成本等方式;通过扩大自己的覆盖面、影响度,提高自己的品牌,而不是单纯追求低价竞争,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否则的话你只能跟在大公司后面。因此,从这点上讲并不是说新的管理制度出台,新的产品推出以后大公司肯定占便宜,中小公司会被淘汰。从2006年推出以后到现在这段时间来看,事实和数据告诉我们中小公司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大公司。 [ 2007-03-30 11:12:14 ] | | | [董波]此外,推出这样一个产品,据我们了解也得到了广大的中小公司的欢迎,他们是这样一个产品管理制度、这样一个创新制度的拥护者,也是倡导者。因为通过这样一个机制,会使他们从技术上、管理上甚至服务上得到较大的提高,在没有数据的情况下通过行业的标准提升了它的管理水平。 [ 2007-03-30 11:12:35 ] | | | [主持人]那新版的商业险分A、B、C款,有什么区别呢?作为消费者应该怎么选择呢? [ 2007-03-30 11:13:01 ] | | | [董波]A、B、C三款是基于市场的主流产品制定的,其实从风险因子的设定以及产品结构、免赔率或者承保范围上来讲三款没有太大的差异,只是对单位、个人或者综合的投保者可能稍有差异。我觉得在产品选择的过程中价格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还是你的承诺能不能兑现,或者你能不能提供这样的服务。 [ 2007-03-30 11:14:37 ] | | | [董波]还有一点就是刚才讲的,行业标准不是涵盖所有的东西,我们也鼓励公司创新,开发个性化的产品,更加丰富和完善产品体系。从个人消费角度考虑,除了购买共同的东西、基础的东西之外,你还有什么东西呢。所以为了鼓励公司规范竞争,树立自己的品牌,就要创新,就要提供更好、更多的附加值的服务,这样就是推动了整个行业的发展,也解决了我们市场上的许多难题。 [ 2007-03-30 11:17:19 ] | | | [主持人]董主任刚才讲到创新之后我们拼的是服务,那不知道马主编了不了解网友对售后服务有哪方面的要求呢? [ 2007-03-30 11:17:50 ] | | | [马进]其实我觉得网友更关心的问题是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之间有一个衔接的问题,因为我看新保险条款里面对交通事故发生责任的认定写得很明白,包括保险车辆负全部事故责任,还有的是70%、50%、30%,在保险车辆无责任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也不负赔偿责任。而这和交强险不太相同,您对这方面的问题怎么看? [ 2007-03-30 11:18:28 ] | | | [董波]这是两个问题,一个是交强险的问题,一个是交强险和商业保险的衔接问题。首先我想说一下交强险的问题,2006年实施以后,设定的责任限额是不是满足需要,我记得当时我们在设定这样的一个责任限额的时候已经过广泛调研,因为这样一个责任险不但要考虑发达地区,还要考虑发展中地区。我们国家很大,我们不但要考虑东部,还要考虑西部;不但要考虑城市人口,还要考虑农村人口。而且交强险的责任限额作为国家法定规定的必须保障的限额,我们不可能实行差异性的责任限额,我们一定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要体现公平公正的精神。 [ 2007-03-30 11:20:14 ] | | | [董波]第二,交强险的这个价格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问题,主要是指消费者承受能力,我们知道《道交法》出台以后,对比一下就可以感觉到,法律上规定的交强险承保范围比商业险的三者险承保范围广得多,从承保的范围上增加了,比例也提高了。因为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身伤害司法解释的出台,人身伤害赔偿的比例提高了,项目也增加了。随着这些问题的增加,必然使得交强险的价格与这些方面匹配,要保证一个更高更宽的交强险责任范围,就必须要有相匹配的、相对较高的价格作支撑 [ 2007-03-30 11:25:58 ] | | | [董波]我们也对比了一下,并且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了相关部委、相关部门和消费者的意见,才确定了6万元这样的责任限额,这个责任限额是一个基本的保障。有些人认为是不是我保了交强险就不用保商业车险了呢?我觉得这是不可取的。尤其是在发达地区,还是要通过商业车险的形式来弥补交强险承保责任限额的不足。 [ 2007-03-30 11:27:10 ] | | | [董波]第三,各国,包括我国在内,交强险制度作为一种机制的创新,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我们要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推进,国外亦是如此。责任限额的设定都是随着经济发展的水平变化而逐步提高的。比如说我们国家的台湾地区,邻邦韩国、日本,责任限额的标准从初期到目前都是逐步提高的,而且它是随着国民经济发展,随着国民收入水平、消费承受能力的提高而逐步提高的。我们设定的这个限额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是随着社会发展而逐步发展的。 [ 2007-03-30 11:29:59 ] | | | [董波]第二个问题就是要回答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衔接问题。刚才我也回答了,交强险是一种基础,每个公民都必须要投保的,这是强制投保的,除此之外每个人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选择性购买商业车险,这并不是强制性的,购买商业的包括车损险、商业三者险等,包括行业甚至公司创新的产品,这都是个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购买。 [ 2007-03-30 11:31:34 ] | | | [网友]A款行业条款规定车上人员责任险和盗抢险既可以做主险也可以做附加险,那主险和附加险有何不同?购买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事项? [ 2007-03-30 11:32:31 ] | | | [董波]这是一个具体的操作问题,主险是指你单独购买,而附加险是一种产品的附加产品,如果你要想买这个附加产品的话你必须把主险买了以后才能买附加产品。这也是公司在选择产品时候的营销策略,这也是体现A、B、C三款不同的情况,就是有选择权。 [ 2007-03-30 11:33:01 ] | | | [网友]现在行业条款把产品都统一了,如果有特殊的保障需求应该怎么办? [ 2007-03-30 11:33:21 ] | | | [董波]目前除了统一的内容之外,其实各公司现在还保存着很多个性化的风险保障的附加险产品,各个公司就有很大的差异性了。这既是各公司的亮点,也是客户选择各公司的取舍点。 [ 2007-03-30 11:34:18 ] | | | [网友]我感觉保险理赔太难了,老是被保险公司骗,您对此有什么建议? [ 2007-03-30 11:34:38 ] | | | [董波]这个问题政府部门非常关注,我们也经常收到这样的信访投诉,就是关于理赔难的问题。在一些制度改革中我们也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其中这次推动行业的条款我们就是为了把这样的一些标准统一以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其实理赔难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对车主与保险公司在一些事实认定、条款认定、理赔程序上有分歧。如果这些分歧点减少了,案件情况很明确的就能判定下来,那么理赔难的问题会得到较大幅度的解决。应该说这也是车险制度改革推行行业条款的一个主要原因之一。 [ 2007-03-30 11:36:09 ] | | | [马进]最后一个问题就是请您给广大网友支支招,如果想投保有什么建议呢? [ 2007-03-30 11:36:32 ] | | | [董波]交强险是必须投保的一个险种,这是每个公民必尽的义务,这是法律的规定。保险公司也要做好交强险的各项服务。此外,由于新推出的产品与以往的车险产品在价格上没有较大的变化,因此对于您的个人消费不会产生冲击。对于已经投保的人,不要抢着在四月前后做出一些过激的退保、提前续保等行动,这都没有必要。我们希望4月1日之后如果还没有投保商业险的,建议从个人审慎的角度,根据个人经济负担能力妥善安排自己的风险保障,找到适合自己的险种,妥善安排,把自己的风险转嫁出去。这样对于您个人,对于整个社会都是有利的。 [ 2007-03-30 11:41:30 ] | | | [主持人]非常感谢董主任精彩解析新车险。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再次感谢。 [ 2007-03-30 11:41:56 ] | | | [董波]谢谢。 [ 2007-03-30 11:42:1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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