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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我们今天邀请到的嘉宾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宋寒松,宋厅长将会就如何解决新形势下的反渎职侵权等问题与也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宋厅长您好,欢迎您作客中国平安网、新华网。 [ 2007-05-23 09:04:45 ] | | | [宋寒松]您好,各位网友好。 [ 2007-05-23 09:05:17 ] | | | [主持人]宋厅长,人们对渎职犯罪存在种种认识误区,现实中的渎职犯罪也尚未得到充分暴露,但是它已经危害了公共利益与社会的和谐,您怎么看待渎职犯罪? [ 2007-05-23 09:08:14 ] | | | [宋寒松]渎职侵权和贪污贿赂是一样的,都是一种严重的腐败现象,而且都是严重的职务犯罪。渎职侵权的危害是相当严重的,国家刑法规定渎职一共有35个罪名,侵权7个罪名。 [ 2007-05-23 09:08:46 ] | | | [宋寒松]有不作为犯罪,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最大损失的就是玩忽职守罪。比如法院在执行中的失职犯罪,我们有一些检疫部门的失职犯罪等都是属于玩忽职守犯罪。 [ 2007-05-23 09:09:27 ] | | | [宋寒松]滥用职权犯罪就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或者违法决定他不该决定的事情,或者是越权处理他不该处理的事情,还有一种就是违反规定去处理公务。 [ 2007-05-23 09:10:20 ] | | | [宋寒松]这些就致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了最大损失,就构成了滥用职权罪。第三类就是徇私舞弊犯罪,主要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利伪造材料,隐瞒事实,弄虚作假,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行为。 [ 2007-05-23 09:10:47 ] | | | [宋寒松]比如说税务部门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还有就是审判机关的审判人员相关犯罪。第四类就是我们常说的侵犯人权的犯罪,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去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比如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等犯罪。主要是在刑法里面的第九章和第四章中规定的犯罪。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侵犯人权合计42个罪名。 [ 2007-05-23 09:11:01 ] | | | [主持人]很多人对腐败恨之入骨,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却容易被人忽视、容忍和“谅解”。您觉得这是什么原因? [ 2007-05-23 09:11:2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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