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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政法司司长程子林
2009年7月9日9:00,国家统计局政法司司长程子林做客新华网,为广大网友解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嘉宾回答网友的提问
访谈现场
嘉宾解读新统计法内容
嘉宾在访谈室留影
嘉宾做客新华网
 
·新统计法有效预防和惩治作假 树立政府统计公信力
·新统计法明确禁止行政干预数据 严重违法者将开除
·程子林:对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领导实行问责制
·政府部门公布数据相互“打架”咋办?统计局有妙招
·程子林:确保数据真实性 配合统计调查是公民义务
·统计机构和人员要严格依法办事 做到“三个不得”
间隔: 手动刷新
[主持人]各位观众,大家好,欢迎收看高端访谈。时隔13年,统计法再次修订。全国人大常委会6月27日上午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新统计法有望斩断影响中国统计数据质量的行政干预之手。今天,我们特别邀请到了我们节目的老朋友,国家统计局政策法规司司长程子林为我们解读这部新统计法。程司长,您好。[07-09 09:05]
[程子林]主持人,各位网友朋友,大家上午好![07-09 09:06]
[主持人]首先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这次新统计法的出台背景。[07-09 09:06]
[程子林]大家知道,12天前,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统计法》。这是一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能够比较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的《统计法》,是一部能够基本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可信的《统计法》,也是一部基本符合国际通行统计规则的《统计法》。首先,请允许我作为一名修订《统计法》的参与者,作为国家统计执法机关的一名工作人员,向所有参与《统计法》修订工作的人们表示由衷的敬意!向所有对修订《统计法》提出建议的单位和个人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在《统计法》执行和修订过程中给予关注和监督的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真诚的欢迎![07-09 09:07]
[程子林]我要特别提到的是,我于2009年6月1日和24日旁听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体会议对《统计法》修订过程稿的审议。这两次会议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法律委员会会议的审议是平等、公正、理性、深入的,即审议者的地位是平等的,立场是公正的,思考是理性的,讨论特别是常常出现的思想交锋是深入的,体现了委员们对完善国家法律的高度责任感、对法治精神的崇尚追求和不寻常的立法智慧。我由衷地对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的委员们表示崇高的敬意![07-09 09:09]
[程子林]这次修订统计法一个大的背景就是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1996年修改统计法之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体制的基本框架已经建立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怎么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我们面临着很多挑战。现行法律的很多规定不太适应当前发展的形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事统计工作和在原来计划体制条件下从事工作是完全不同的,1996年修改《统计法》时,市场经济体制刚刚提出来,发展还不充分,在那种情况下修改的统计法背景和现在是不一样的。[07-09 09:13]
[程子林]现在的情况是,各种利益主体多元化,每种利益主体都有不同的利益考量和诉求。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我国的统计工作越来越重要,在认识国情、反映国力、把握国势,国家的决策和管理中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不仅如此,在广大的公民日常生活中,统计数据也越来越重要。择业就业行为,比如说选择职业,这些都和统计数据有关,统计数据是一个很重要的参考。[07-09 09:15]
[程子林]我国对外开放程度越来越高,国际交往越来越密切,我国的经济总量也越来越大,在国际经济舞台的分量也越来越重。中国的统计对全球的影响也越来越大。所以中国统计数据的质量、重要性更加突出。另外一个方面,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统计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调查对象不配合的情况比以往更多了。由于我们的统计数据越来越重要,和各种利益主体的关系也更加密切了,他们干预统计数据的动机更强了。怎么通过修订统计法,建立更加有效的预防和惩治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法律制度就成为当务之急的事情。[07-09 09:17]
[程子林]2003年到2005年,在全国人代会上就有甘肃代表团,安徽、江苏、浙江代表团中的30名以上的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建议修改统计法的议案。2004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又组织开展了对统计法执行情况的检查,2005年4月26日,蒋正华副委员长向全国人大作了检查情况报告。在检查这份报告当中,蒋正华副委员长提出,现在统计中的很多问题都与统计法的不完善有关,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统计法。蒋正华副委员长报告以后,国务院领导非常重视。[07-09 09:18]
[程子林]温家宝总理、华建敏国务委员很快就作出批示,要求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统计局抓紧修订统计法。2005年5月11日,国家统计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决定正式启动统计法的修订工作,成立了统计法修订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向全社会发布公告,征求各方面对修订统计法的意见,这样统计法修订工作就正式启动了。经过4年多的努力,统计法在12天前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通过了,这个过程是一个凝聚了各方面智慧的过程。再次向在修订统计法过程中做出贡献的所有人士表示敬意。[07-09 09:19]
[主持人]行政干预统计数据是我国统计工作中的一个顽疾,因此如何有效地防止行政干预也就成了我们这次立法的宗旨之一。我们的这种努力在这部新法中有哪些具体的体现?[07-09 09:20]
[程子林]非常多。这次修订统计法的基本宗旨就是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统计的公信力。核心任务就是怎么有效的预防和制止行政干预统计数据。在这方面,新的统计法作了很多制度性的规定,亮点很多。具体可以从七个方面来说。[07-09 09:20]
[程子林]第一,将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列入立法目的。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是基本的立法目的,尤其把真实性摆在第一位。原来的统计法只是讲准确性,真实性、准确性这两个词意非常相近,但还是有区别的,针对性不一样,强调的侧重点不一样。真实相对于虚假而言,准确相对于误差而言。为了提高新统计法的针对性、严肃性,在立法目的上增加了保障资料真实性的规定。[07-09 09:22]
[程子林]第二,明确禁止领导人员的行政干预行为。《统计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了领导人员的"三个不得",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07-09 09:22]
[程子林]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往往是行政干预统计数据的实施者,所以从法律上对这些主体进行严格的约束,规定他们在统计活动中“三个不得”是非常必要的。这是从法律制度上来预防和惩处这类统计违法行为。立法一般是前面有禁止性行为,后面就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就要给予行政处分,而且这种行政处分最重可以开除公职,是非常重的。[07-09 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