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个人信息50条可入罪,真能杜绝隐私买卖吗?
2017年06月06日 10:35:20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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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一定遭遇过刚买新房就会接到装饰公司的推销电话,刚买了车保险公司的电话就跟过来了,孩子一到上学年龄培训机构的邀请电话一个接一个,还有理财基金的电话找上门,垃圾短信删不完……林林总总的骚扰、诈骗电话已经涵盖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也让人不厌其烦。公民个人信息遭到严重泄露,那么,究竟是什么人在肆无忌惮地侵害着我们的个人信息?

    真相令人气愤,你的信息很有可能被“内鬼”泄露!有这么一组数据,2016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数量2100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千多人,其中行业内部的人员就达450多人。这些人大多从事银行、教育、工商、电信、快递、证券、电商行业,以工作之便收集客户信息,用来牟利。除了内部人员,公民信息也被黑客用技术手段窃取,或假借招聘、办理会员、送礼品、虚假网站链接等方式收集。

    利益驱使下,贩卖个人信息俨然变成了一条“黑色产业链”。你知道你的信息被卖了多少钱吗?

    黑市中,你的信息已经被明码标价,打包出售。手机定位一次为300元,包3次550元,包天800元,包周1200元;个人名下的车辆、房产等信息800元一条;个人银行流水明细,全年1200元至2000元之间不等,全国范围开房记录查询一次300元。

    贩卖信息的“黑手”在QQ群、百度网盘、黑客论坛等网站平台上,用网络电话、虚假身份等进行联络,通过网银转账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而你的信息被用于进行精准推广、精准广告、精准邀赌。甚至卖给黑广播、伪基站或者从电信诈骗的犯罪团伙,以便他们精准诈骗。仅在2016年,因个人信息泄露等遭受的经济损失高达915亿元。

    信息消费已成主流,个人信息的泄露也逐年增加,去年公安部就要求严打此类犯罪,一年时间,法院新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495件,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464件,判决697人。强监管下,执法机关发现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在法律适用上还存在困难,一是关于“公民个人信息”如何界定,二是“情节严重”的标准难以统一,使监管难以发挥最大的效果。

    如何改善?近日,最高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司法解释,做了4件事:界定“公民个人信息”范围、细化量刑标准、加大财产刑力度、加重内部人犯罪处罚。

    1

    如何界定“公民个人信息”范围?

    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行踪轨迹等全面信息

    刑法相关规定中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2

    如何量刑?

    行踪轨迹等敏感信息卖50条即可入罪

    先看看,卖什么信息违法?《解释》按照个人信息的重要程度,将信息分为三类,敏感信息、重要信息、普通信息。敏感信息包括行踪、通信内容、征信和财产信息;重要信息包括住宿、通信记录、健康生理和交易信息;除了这两种,其他信息属于普通信息。售卖这三类信息,同时数量分别达到50条、500条、5000条以上,就是犯罪。

    没达到数量难道就不属于犯罪吗?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缐杰说,办案部门对于涉案的公民个人信息,首先应当分类进行分析,如果每一个类型相对应的公民个人信息都没有达到50条、500条、5000条的,司法解释规定还要对其按照相应比例进行合计。

    3

    如何严打“内鬼”?

    降低内部人员入罪门槛

    对于大家最深恶痛绝的“内鬼”,《解释》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司法解释规定的相关标准一半以上的,即可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颜茂昆解释,内部人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从重处罚,比如一般人提供50条高度敏感信息入罪,如果是从事金融、电信、医疗等部门的人员提供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高度敏感信息的,25条就够了,所以“内鬼”犯案,量刑标准减半处理。

    在严打“内鬼”的同时,司法解释还进一步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义务。其中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拒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用户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定罪处罚。

    4

    对为推销购买个人信息如何惩处?

    获利5万元即可入罪

    刚买完房,中介就打电话询问是否出租;孩子刚出生,推销幼儿产品的电话就找上门了……种种怪相令人生疑:这些商家为了推销产品,就可以堂而皇之获取个人信息加以利用?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为合法经营活动而非法购买、收受敏感信息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具有利用非法购买、收受的公民个人信息获利五万元以上等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5

    如何加大惩罚力度?

    罚金最高可达违法所得5倍

    怎么判?并非有人估计的按照售卖信息的数量定罪,司法解释明确,要综合考虑犯罪危害程度、违法所得数额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情况、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判处罚金。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1倍以上5倍以下。

    颜茂昆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具有明显的牟利性,行为人实施该类犯罪主要是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因此,有必要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让行为人在经济上得不偿失,进而剥夺其再次实施此类犯罪的经济能力。

    如今,随着新规实施,公众个人信息无疑多了一个强有力的“保护伞”,给那些不法分子的头上套上“紧箍咒”,使其望而生畏。然而,国策君以为,要真正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并不是法律一颁布就万事大吉,还需要各方努力:各地要有相关的具体实施细则,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社会上下要加大宣传力度,对违法犯罪分子产生应有的震慑力,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广大公众也要自觉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尽可能地不给那些违法犯罪分子造成可乘之机等。如此,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才有可能逐步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国策君特地综合了公众容易泄露个人信息的七种行为,平时生活中您要注意防范哦。

    公共WiFi

    ●公共场所尽量不使用不需要密码的免费WiFi。使用WiFi登录网银或者支付宝时,可以通过专门的APP客户端访问。最好把WiFi连接设为手动。

    旧手机

    ●存储有个人账户资料的手机,尽量避免转卖。如果确有出售必要,在转卖之前,务必做好彻底清理工作。

    社交媒体

    ●在微博、QQ空间等社交网络要尽可能避免透露或标注真实身份信息。朋友圈晒照片,一定要谨慎。

    网络调查

    ●参与此类活动前,要选择信誉可靠的网站认真核验对方的真实情况,不要贸然填写导致个人信息泄露。

    简历

    ●一般情况下,简历上只提供必要的信息,不要过于详细填写本人具体信息。

    各类单据

    ●快递收货地址不必留得太详细。无用的单据可以直接碎掉,或将姓名、电话、地址等个人信息涂黑再丢弃。有用的单据妥善保存,切勿乱丢乱放!

    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要保管好,不用的或作废的要处理好,不能随意丢弃。(人民日报中央厨房·国策说工作室 李红 张姝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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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泽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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