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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5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卫生部副部长朱庆生介绍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展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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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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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郭卫民]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今天我们很高兴地请来了卫生部副部长朱庆生先生,向大家介绍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有关进展情况。和朱副部长一起来的还有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副司长聂春雷先生。[10:03] | | [郭卫民]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其中有70%的人生活在农村。对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党和政府一直是高度重视的。近年来,中央政府为推进农村医疗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现在,我们就请朱庆生副部长介绍有关情况。[10:04] | | [卫生部副部长 朱庆生] 女士们、先生们,早上好!很高兴能在这里同新闻界的朋友们见面。首先,我代表卫生部感谢各位对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近70%的人生活在农村,能否解决农民的看病就医问题,关系到中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2002年10月,中国政府作出在全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决定。明确要求各地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本着自愿参加、多方筹资、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公开透明、真正让群众受益的原则,先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到2010年基本覆盖农村居民。[10:05] | | [朱庆生]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基本做法是,自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按每人每年10元(部分东、中部地区稍高)缴纳合作医疗资金,同各级政府每年每人补助的20元一起形成合作医疗基金,储存在县(市)国有商业银行或信用社的财政基金专户内;[10:06] | | [朱庆生] 参合农民每次到县(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凭合作医疗证可直接按比例报销部分医药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将为农民报销所支付的资金数额以及相关凭据,定期报到县(市)或乡(镇)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经县级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审核并开具申请支付凭证,由代理银行或信用社直接将资金转入有关医疗机构的银行账户,做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10:06] | | [朱庆生] 从去年7月以来,各地按照中央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积极稳妥地开展了试点活动。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310个县(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覆盖农业人口9504万人,实际参合农民6899万人,参合率为72.6%。[10:07] | | [朱庆生] 全国共筹集资金30.21亿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15.01亿元,农民个人缴费10.88亿元,集体和其他社会赞助4.32亿元。截至今年6月底,已有4194万人次的医药费用得到报销,报销金额13.94亿元,占筹资总额的46.14%,其中,住院医药费用平均有27.25%得到报销。[10:08] | | [朱庆生] 试点工作一年多来,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开始形成,为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二是试点地区农民就医状况有所改善、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状况有所缓解。三是农村医疗机构服务条件有所改善、医护人员队伍建设有所加强,农村医疗机构服务条件和服务质量有所提高。[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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