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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9日(星期四)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潘贵玉副主任介绍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并答记者问。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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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现场报道] 发布会十分钟后开始。现场正在播放新闻宣传片,各电视台的摄像记者正在紧张调试设备。[09:49] | | [新华网现场报道] 主持人就位,发布会开始了。[10:00] | | [杨扬]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今天我们邀请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潘贵玉女士,请她来向大家介绍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并回答各位的提问。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教司司长席小平,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王家新,以及国家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财务司司长张汉湘先生。先请潘副主任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介绍。[10:05] | | [潘贵玉]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很高兴出席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同中外记者见面。各位已拿到了一份书面材料,这里我只作一简要介绍。[10:07] | | [潘贵玉] 2004年初,中国政府决定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试点工作的意见。在2004年3月召开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对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做了重要部署。随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首先在四川、云南、甘肃、青海、重庆五省市以及承德、晋中、四平、齐齐哈尔、宜春、芜湖、焦作、常德、宜昌、遵义等十个地市进行。[10:08] | | [潘贵玉] 国家同时鼓励东部省份自行试点。国家试点地区政策覆盖人群有31万,其他自行试点地区政策覆盖人群有近50万,涉及计划生育家庭人口约180多万。[10:08] | | [潘贵玉]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对响应国家号召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年满60周岁的农民夫妻,由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10:11] | | [潘贵玉] 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不仅是国家为加强和改进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所做的重要的制度性安排,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和制度创新。同时,也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对农民切身利益的关心,是深得广大农民拥护的德政、善政。它不仅明显增强了政府政策的公信力、感召力,能更有效地解决农村人口问题,促进农村的和谐发展,对于增强农村基层的执政能力,密切干群关系,促进农民增收,消除贫困,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具有广泛而深远的意义。[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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