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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星期四)下午4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台湾厅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国证监会等单位负责人介绍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有关法律的情况。新华网将进行现场直播。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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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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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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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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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天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负责人介绍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公司法修订案、证券法修订案、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和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的有关情况。[15:58] | | [新华网]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正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安建,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和新闻发布会主持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局长阚珂已在主席台就座。[16:03] | |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局长阚珂]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为期5天半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刚刚闭会,这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为了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这四部法律的内容和相关情况,今天,我们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回答与这四部法律有关的问题。[16:05] | | [阚珂] 下面,我向记者朋友介绍一下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正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安建,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周正庆副主任委员、李飞副主任、桂敏杰副主席主要负责回答有关证券法的问题;李飞副主任还负责回答有关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的问题;安建副主任、楼继伟副部长主要负责回答有关个人所得税法的问题;安建副主任还负责回答有关公司法的问题。现在,请记者提问。[16:06] | | [中央电视台记者] 我比较关心公司法,我想问的问题是公司法修订以后,对中国的市场经济会产生什么影响?有什么重大的意义?[16:07] | | [安建]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你的问题稍微有一点儿大,我尽可能简单地回答。因为大家都知道,公司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的企业形式,不管是国内也好,国外也好都是这样。可能数量上占的比例不是最多,但是聚集的资本和经济的贡献量应该是远远超过其他企业的。另一方面来说,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载体。我们讲国有企业要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造,主要就是采用公司制度,因此健全公司的法律制度,对于我们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以上是从大道理上讲的。[16:09] | | [安建] 这次公司法的修订对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什么意义和作用?我想结合这次公司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作一简单介绍。应该说这次公司法是对现行公司法做的比较全面的修订,基本上所有的条文都有修改,当然有些是属于文字上的修改。修改的主要内容,我归纳大体上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修订后的公司法,完善了公司设立和公司资本制度方面的规定,包括较大幅度地下调了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降低了公司设立的“门槛”;扩大了股东可以向公司出资的财产范围;增加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定向募集设立方式;[16:11] | | [安建] 将“一人公司”纳入公司法的调整范围,允许一个自然人或法人投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对其依法加以规范;等等。这些修改和补充,为公司设立提供了制度上的便利,有利于鼓励投资创业,促进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第二,修改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的规定,包括完善了股东会和董事会制度,充实了股东会、董事会召集和议事程序的规定;增加了监事会的职权,完善了监事会会议制度,强化了监事会作用;增加了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的规定;[1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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