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空壳”的业务团队 】按照举报人周彬向媒体公布内容,安邦财险咸宁中心支公司存在大规模的虚挂业务人员,该中支公司前总经理邱建波盗用他人身份证到银行开户,手握银行卡后套取员工工资。周彬称,安邦财险咸宁中支的20多位业务员团队中,实际上展业的仅两人,其余人员均为虚挂,并且以上所有业务员的代理资格证都在其他公司使用。 …[详细] |
【肆意抬高交强险价格】周彬称,2009年10月至2012年6月,安邦保险咸宁中心支公司还曾随意抬高摩托车交强险价格,从中牟利10余万元。摩托车交强险单证国家交法规定每笔是120元,但安邦却抬高至150元出售给非法中介(当地人称“提篮的”),然后再由“提篮的”通过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加价出售给消费者。150元的价格还曾涨至180元,安邦咸宁中心支公司两年多时间非法获利10多万元。...[详细]
【造假偷税遭曝光】周彬称,安邦财险咸宁中心支公司存在利用假税票私刻公章偷逃车船税的行为,该公司在2009年10月至2011年7月的近两年时间里利用假税票,私刻公章偷逃车船税10多万元。在2011年7月,他实名赴咸宁市地税稽查局举报后,这一违法行为才告终止。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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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挂业务员谋利成行业“典型”】保监会的通报称,“一些保险机构大量虚增营销员数量或者虚挂营销员业务,少数保险公司营销业务变相成为非法套取资金的主要手段。”安邦财险咸宁中支的问题暴露无遗。律师称,安邦财险咸宁中支属于虚挂业务员非法套取资金的典型。 …[详细] |
【内部管理混乱】周彬说,他曾于2009年9月至2010年5月期间,为安邦财险咸宁中心支公司代理保险业务。当时周彬并没有安邦的正式营销员工号,他所代理的保险业务也挂在其它安邦正式营销员的名下,而他所应获得的佣金也相应的先打到了上述安邦正式营销员的银行卡里。他表示,在安邦工作的很多业务员都象他一样,虽然此前已在其他保险公司取得了展业证,但在安邦并没有取得正式工号就已经开始做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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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乱象】 在代理保险业务及随后讨薪的过程中,周彬还发现了安邦保险存在的其它违规违法行为,包括“利用假税票私刻公章偷逃车船税”、“随意提高摩托车交强险价格”、“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个人开展代理活动”等。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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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避重就轻】 据媒体的采访反馈,安邦保险的负责人称知悉该事,并已做相关处理,同时还表示,安邦保险咸宁中支负责人已被撤职处理。但对于举报信中的具体细节,该负责人却只称“只是支公司相关员工的个人形为。”同时表示:公司欢迎像周彬这样的人举报公司出现的问题,安邦公司一经查实绝不会放过,同时也欢迎新闻媒体的报道监督。 …[详细] |
【不能只归咎“个人行为”】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邱建波侵占周彬等人的财产行为,是通过担任安邦保险咸宁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之便,因此这种行为应该认定为职务侵占,而安邦保险公司在其中也应负有监管不力、违规操作等诸多责任,而不能往“个人行为”上一推了之。...[详细]
【监管有法可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安邦保险咸宁中心支公司委托大批未取得正式工号的“编外”代理人,正是触犯了这一监管红线,而随后引发的“讨薪风波”,也正是由此违规操作引发而来。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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