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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5/31 17:49:10
来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行动方案》主要内容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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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和“两区”建设工作部署要求,着力推动北京市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发展,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激发数字经济活力,构建数据驱动未来产业发展的数字经济新体系,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同意,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北京市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行动方案》。

工作目标

“六个一批”,即:利用2~3年时间,制定一批数据要素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开放一批数据创新应用的特色示范场景,推动一批数字经济国家试点任务率先落地,出台一批数字经济产业政策和制度规范,加快孵化一批高成长性的数据服务企业,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在全国率先建成活跃有序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数据要素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作用显著发挥,将北京打造成为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发展的发展高地。

具体措施

(一)加速数据要素化进程

1.推进数据采集处理标准化

-组建数字经济标准委员会,加强数字经济领域技术标准创制。

-推动自动驾驶、数字医疗、数字金融、智慧城市等领域开展数据采集标准化试点。

-建立数据采集管理机制,提升大规模高质量的数据要素生产供给能力。

-组织推进关键技术测试评估,形成技术合规、行业认可、操作可行的业务规程。

2.实施数据分类分级管理

-加快制定本市数据分类分级规则,明确一般数据和重要数据识别认定标准。

-推动重要数据目录的研究制定,建立并实施动态更新管理机制。

-指导推动相关单位完善数据管理制度。

-探索实施集中统一认证、一次授权多次使用的便捷化数据采集使用授权措施。

 3.开展数据资产登记和评估试点

-建设数据资产登记中心,支持第三方评估机构发展。

-探索建立数据资产评估模型和市场化定价机制,开展数据资产评估试点。

-鼓励数据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探索将数据资产纳入资产管理体系。

(二)推动要素市场化改革突破

4.积极推动增值电信业务对外开放

争取国家先行先试政策支持,进一步面向外资试点开放: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IDC)、内容分发网络业务(CDN)及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ISP);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业务)等增值电信业务。

5.持续加大数据开放共享力度

-发布本市公共数据开放年度计划,升级改造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加快推进数据专区建设,完善授权运营服务模式。

-组织公共数据创新应用大赛和数据融合应用实验攻关。积极推动公共服务运营单位数据开放。

-在自动驾驶、数字医疗、数字金融、工业等领域,支持行业组织或第三方机构,建设安全可信的数据共享空间。

-持续丰富并开放车路协同自动驾驶数据集。鼓励科研机构、国企和社会团体通过多种形式对外提供数据。探索搭建人工智能数据标注库或知识生产平台。

6.促进数据交易繁荣健康发展

-支持市场主体采取直接交易、平台交易等方式依法开展数据服务和数据产品交易活动。

-加快建设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壮大北京国际数据交易联盟,推动完善“数据可用不可见、可控可计量”的交易范式。

-建立数据交易标准合同指引,出台数据交易负面清单和谨慎清单。

-逐步健全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市场运营体系,发展第三方服务机构。

7.探索数据跨境流动服务

-配合国家网信部门推进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试行试用。

-争取国家授权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初评工作,推动“个人信息保护认证”“数据出境标准合同”等制度试点。

-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推动数字贸易港在跨境数据流动领域的国际合作。

-建设数据跨境服务中心,遴选代表性企业开展试点。

8.探索数据资产价值实现

-探索市场主体以数据资产作价出资入股相关企业,对外提供担保服务或者进行股权、债权融资,支持探索开展数据信托、数据托管、数据提存服务。

-支持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开展数据资产融资、数据资产保险、数据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服务。

(三)打造数字技术新优势

9.提高数字技术供给能力

-集中突破高端芯片、人工智能、关键软件、区块链、隐私计算、城市空间操作系统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超前布局6G、未来网络、类脑智能、量子计算等未来科技前沿领域。

-支持多元异构数据协议、高性能混布计算、分布式流批一体处理等数据技术研发。

-支持区块链先进算力平台和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平台拓展应用,促进隐私计算技术拓展场景应用,形成产业布局。

10.构建数字技术创新生态

-在京建设国际开源社区,吸引国内外开源项目与机构在京落地。

-鼓励发展新型创新主体,支持建设各类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形成多样化数字技术创新生态。

(四)赋能重点产业创新发展

11.加快科技研发和知识生产产业发展

-鼓励科研数据共享和技术研发协作攻关,推动实施一批大数据应用科研项目。

-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共性平台,建立领先的新技术能力支撑体系。

-引导建设知识库、知识检索和知识图谱服务平台,积极探索跨学科知识创新和知识生产新模式。

12.加快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

-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监测分析区域试点,推动平台核心指标数据的自动采集和动态汇聚。

-构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推动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行业分中心落地布局。

-探索出台工业软件、基础软件首版次应用奖励措施、保险费用补贴政策。

-支持制造业领域企业将信息技术部门剥离,设立独立提供工业互联网服务的企业。支持发展一批数字化赋能优质平台,支持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

-建立重点联网工业企业清单和重要数据保护目录,实施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制度。

13.加快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

-优化完善智能网联汽车政策管理体系。

-持续推进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3.0建设,深入实践网联云控技术路线,推进车路协同,提供城市级工程试验平台。

-大力推动路侧数据与云端数据赋能车端,构建全要素多维度的数据服务体系。

14.加快数字医疗产业发展

-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基于个人码搭建个人健康信息档案。

-开展医院电子病历、电子医学影像以及公共卫生数据标准化采集。

-支持在安全合规前提下联合开展医疗数据治理和价值挖掘。支持医疗机构开展数字化应用,探索将人工智能列为独立服务项目。

-积极探索制定数字疗法产品的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15.加快数字金融产业发展

-深入推进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持数字金融重点机构和重大项目落地。

-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区块链、隐私计算方式共享业务数据。

-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场景试点应用,支持共建移动支付便民场景,推动数字保险等改革试验与测试应用落地。

-深化征信在数字金融和经济治理中的应用。

16.加快智慧城市产业发展

-加快推动“京通、京办、京智”智慧终端建设,持续提升“七通一平”共性服务能力。

-利用“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慧治”,牵引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公共服务、协同管理和流程再造。

-推动全域智慧应用场景开放,启动城市副中心智慧城市标杆示范区建设,加快建设智慧生活实验室。

-探索智慧城市建设、管理、运营的新模式,积极吸纳、引导社会力量深度参与智慧城市建设运营。

(五)加强数字经济治理

17.完善数字经济安全体系

-健全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评估机制,建立可信可控的网络安全体系。

-支持自主软硬件产品研发、制造及适配。基于区块链技术探索建立数据要素编码体系和数字身份信任平台。

-引导重点行业和企事业单位提高安全服务采购比例。

18.推动企业合规体系建设

-健全完善数据安全合规管理制度,研究制订全流程数据合规指引,出台大数据应用的禁止清单和谨慎清单。

-组织开展企业数据合规培训和专业人才培养,支持重点企业内部设立数据治理委员会,明确首席数据官或首席合规官。

-在重点行业形成一批数据合规典型案例。

-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国家标准贯标试点,增强企业数据管理能力。

19.引导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建立多层次合规制度体系,“一业一册”编制重点领域合规手册。支持平台企业加快科技转型。建立差异化监管机制。

-建设平台经济数据专区,推动平台经济政企数据融合、安全有效共享。

-支持平台企业推动数据资源合作利用,构建开放兼容的平台生态。

-鼓励拥有核心技术的平台企业开放软件源代码、硬件设计和应用服务,推动制定云平台间系统迁移和互联互通标准。

20.探索沙盒监管机制

-聚焦金融科技、自动驾驶、数据交易等业务场景开展“沙盒监管”试点。

-探索建设互联网3.0示范区,搭建共性技术平台和产业基础设施,加大底层技术研发支持力度,探索包容审慎的新型监管模式。

-完善数据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和监测系统。

(六)增强数字经济发展支撑

21.加快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统筹规划本市信息网络、算力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参与数字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推进物联网、车联网、卫星互联网等新一代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申报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试点

-提升数据中心整体计算能级和绿色节能水平。

22.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

-高水平举办全球数字经济大会。设立国际数字经济治理研究院。

-支持设立数字经济创投和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数字经济标杆企业上市融资。

-加大稀缺型、复合型数字化人才培养,鼓励引进数字经济领军人才。

-落实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工程,积极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试点。

【纠错】 【责任编辑: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