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人〔2015〕22号
省文物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厅党组研究决定:
聘任刘斌为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长,聘期至2017年底。
同意续聘王海明、黄斌为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所长,聘期与法定代表人相同。
免去李小宁的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长职务。
浙江省文化厅
2015年3月20日
浙文人〔2015〕22号
省文物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厅党组研究决定:
聘任刘斌为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长,聘期至2017年底。
同意续聘王海明、黄斌为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所长,聘期与法定代表人相同。
免去李小宁的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长职务。
浙江省文化厅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