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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男子参加朋友生日宴后醉死 同桌14人赔了11万

2015年05月26日 17:03:30 来源: 华西都市报

  失去了一个儿子,多了十多个干儿子

  “在周光死后第二天,在外面打工的刘欢的父母就赶回来了。”林桂琼介绍说,刘父一回来就表示要去周家探望,表达安慰之情,“我就赶紧跟周家联系,最开始他们同意了,刘父就去买水果补品这些。”

  林桂琼告诉记者,当时刘父说要带刘欢上门拜周家父母当干爹干妈,“他说这个儿子今后是刘家的,也是周家的。”

  但很快,周家拒绝了见面的提议,认为当时周母太多悲伤,怕刺激之下做出意外举动,产生更大的伤害。

  “在调解完后,他们两家人见面了,周家也接受了这个干儿子。”林桂琼说。

  刘欢也表示,自己过年过节回家,都要去看望周光的父母。

  在刘欢的提议下,当天晚上参与喝酒的10多个小伙子也纷纷表示,过年过节将跟随刘欢一起去看望“干爹干妈”。

  争论焦点:就一桌喝酒为什么要赔钱

  在陈军挨着挨着给当晚同桌饮酒的14个人做工作的时候,大家质疑最多的就是,“仅仅就是一起喝了酒,为什么要赔钱?”

  “酒是他自己喝下去的,又没有人硬灌他。”周光的部分同学和朋友认为。

  “我就在一个桌上吃了饭,我又没有喝酒,为啥也要赔?”同桌的余狄的女友说。

  对此,周母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如果不是他们,哪里喝得到那么多酒?六瓶白酒喝完了不说,你们还喝了那么多啤酒,现在我儿子醉死了,你们就应该赔。”

  对于赔偿了大部分钱的刘欢来讲,也很冤,“本来过生日高高兴兴的事情,结果还闹出了人命,还赔了那么多钱。”

  刘欢的父母倒比较通情达理,认为确实是儿子召集了酒局,才出了事情,“对于多赔钱,没有太多要说的,毕竟死者为大。”

  而在农村当了多年村主任的林桂琼也说,“因为喝酒醉死了让一桌子人都赔钱还是头一回遇到,农村里喝酒醉死的不少,但基本上都是安慰一下表示一下就是了。”

  关于每个人都赔钱的理由,清河乡司法所给出的答复是:死者周光本人过量饮酒导致死亡,其本人是成年男性,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明知醉酒的危险性,却没有控制风险,存在重大过错,承担主要责任。但刘欢等人当天晚上没有及时有效阻止周某过量饮酒,且没有在其醉酒后采取及时有效的救助措施,也存在不妥之处,虽然第二天凌晨发现其异样后送医抢救,但已经晚了,过了最佳抢救时机,最终周光死亡,处置不当。(记者唐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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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姚润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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