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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规定工会会员每人全年可发1000元节日福利

2015年09月19日 09:39:59 来源: 扬子晚报

  作为职工,这些福利可以有

  2014年7月,全国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合理有效使用资金,资质奢侈浪费。根据该《通知》,以下属于工会经费的支出范围,换句话说,就是下面这些福利是一般职工应该享有的——

  具体到我们江苏,今年2月发布的相关《规定》明确了工会经费的几种明细开支:

  1 各类奖励经费的开支。包括:1.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2.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3.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不过,基层工会在进行奖励时,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奖励标准为人均不得超过300元。

  2 逢年过节发放慰问品的开支。这块前文已经专门提到:每位会员全年所有节日慰问合计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慰问形式主要是实物。

  3 会员生日慰问的开支。根据规定,基层工会对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可以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以发放同等价值的蛋糕券,慰问标准为人均不得超过300元。

  4 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的开支。基层工会可以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不能统一组织地看电影的,可发放同等价值电影观摩券。

  哪些福利不能发?

  1、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2、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3、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4、违规设立“小金库”。

  5、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宋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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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 [责任编辑: 姚润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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