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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招商局集团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年01月29日 08:37:23 来源: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细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集团修订《招商局集团改进作风九项措施》,重点对涉及高尔夫球、卡、酒、内部相互宴请、工作用车、办公用房等事项的规定进行细化。各下属单位开展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集团九项措施情况检查,集团统一组织对157家单位的重点抽查,发现问题84个,归纳共性问题29个,提出整改要求和处理意见74条。

  (2)严格公务活动接待标准,反对奢侈浪费,纠正公款购买茅台酒问题。各级单位严格执行集团2015年印发的《招商局集团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规定》、《招商局集团总部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规定》和《招商局集团所出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规定》,制定招待费用预算,严格管理和检查,从严控制招待费用支出。集团专门制定总部业务接待用酒采购流程,禁止全集团在公务活动中使用茅台酒等高档酒水。

  (3)彻底治理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集团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公款购买购物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各单位结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专项治理,进一步清查具有代币性质和实质具有公款购买购物卡的事项;对公款购买购物卡行为严肃责任追究,对存量购物卡进行清退处理。2015年11月集团检查组分别对5家二级公司进行了重点检查,各单位自查和集团检查中未发现新的公款购买购物卡情况。

  (4)规范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公款派发“利是”。集团按照节约、合规的原则制定了《招商局集团总部利是发放管理办法》,确定集团总部“利是”的小额派发标准,由集团办公厅根据员工人数编制预算,列入职工福利费,在集团春节慰问时发放。

  (5)全面清理各种会员卡、消费卡,坚决杜绝公款打高尔夫球等高消费活动。集团总部3张会所会籍及消费卡已全部处置;剩余35张高尔夫球卡,整改期间处理19张,其他16张球卡全部冻结,正在挂牌转让,并由财务部门严格监督,不得报销任何高尔夫费用支出。

  (6)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集团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安部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下发了《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对各级领导人员备案手续、因私出国(境)审批办法、因私护照管理办法均做出明确规定,完善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加强已退休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同时,全面查找领导班子因私出国(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坚决纠正。

  (7)严肃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针对两家二级公司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集团及时进行问责,分别给予两单位主要领导党纪处分。同时举一反三,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给予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公款旅游、违规占用施工方车辆的四名基层领导人员党纪或政纪处理。

  (二)关于投资决策和工程项目方面的整改情况

  1.执行“三重一大”程序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检查集团各级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集团组织全系统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自查,对100家下属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发现问题2704个,归纳出15方面共性问题,提出整改要求60条。

  二是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集团修订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并结合2015年10月正式启动的规范董事会建设,调整完善了党委会、董事会、行政办公会的决策程序和内容。同时对《招商局集团行政工作制度》、《招商局集团总部行政办公规定》进行了修订。要求各二级公司修订完善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目前已全部报集团审批。集团还要求具备条件的三级公司,2016年上半年前均须修订完善本单位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已有70家公司完成相关工作。

  三是加强对决策事项的督办和管理。统一建立电子督办系统,强化决策事项督办机制。通过建立投资项目的统计、分析、检查和监督机制,加强投后管理,构成投资管理闭环。

  四是针对两个海外项目并购中违反规定问题深刻总结教训。对两项目投资决策存在的执行“三重一大”程序不严格问题,在全集团进行通报。要求今后实施海外资产并购,除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与流程外,还需充分听取各主管部门的意见与建议,采用必要的金融避险工具以对冲汇率风险,将境外投资风险降到最低;集团进入到相对不熟悉的行业时,需审慎评估新进入产业对于集团的挑战,制定符合该行业特征的管控方式,明确符合集团现有管理体制的管理主体及公司治理结构。目前,集团已经结合“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完成了海外发展战略初步方案,加强对海外投资并购的战略指引。

  2.利用工程项目变相向民营企业输送巨额利益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某二级公司地产项目在知悉合作民企将退股的情况下,擅自向合作民企出借资金问题。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集团党委对没有严格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的涉事企业时任董事长进行严肃诫勉谈话。该二级公司制订了《合资企业管理规定》,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的工作机制和流程,增加对合资企业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2)关于某二级公司地产项目默许合作民企违规调高容积率获利,造成企业罚款损失问题。该二级公司时任主要领导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公司已启动向合作方追偿损失的司法诉讼程序。

  (3)关于某二级公司地产项目与民企合资过程中,编制虚假拆迁合同,涉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集团组织力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彻底查清。

  相关二级公司从以上问题中举一反三,聚焦2013年1月以来与民企工程项目和土地合作,对廉洁风险进行了全面排查。

  3.招投标徇私舞弊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1)关于某二级公司向两家关联企业违规出让土地问题。集团纪委经认真调查,给予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纪律处分。该二级公司针对招标中各环节、各部门责任和廉政风险点,修订了招标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设立工程招标监督岗位,对建设工程招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切实防止和杜绝工程招投标违规违纪问题。

  (2)关于某二级公司“内招外定”投标公司,并垫付工程损失赔偿6000多万元问题。集团组织力量,配合有关部门彻底查清问题。该二级公司已启动追偿损失的司法程序,并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加强招投标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员工和社会监督。

  针对招投标中的违规违纪问题,集团下发《关于开展招投标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下属各单位对本单位的招投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查找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管理制度的漏洞。集团各单位共成立39个检查组赴211家下属单位、1715个项目开展工作,发现问题39个,提出整改要求105条,制定、修订制度131项。

  集团制定了《招商局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明确招投标管理的范围、招投标的方式,组织管理和决策机制、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从业人员管理、以及诚信管理及后评估、监督管理机制等多方面内容。要求各下属单位完善本单位的招投标管理制度,细化招投标操作流程,建立、健全集团招投标管理的制度体系。

  (三)关于基层腐败和财务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1.部分基层企业存在“链条式”“团伙式”腐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某二级公司部门负责人涉嫌违法形成“链条式”腐败问题。集团党委和该公司党委将“链条式”腐败问题作为巡视整改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斩断腐败链条。一方面全力配合司法机关对相关案件的查办;另一方面由风险管理、法律合规、稽核监察会同业务部门形成大协同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健康的内部循环链条,隔离潜在的客观风险点,防范外部循环链条中腐败现象的发生。

  (2)关于一某下属基层单位原副总经济师等3人与民营企业相互勾结,收受并相互贿赂,搞“团伙式腐败”问题。该单位原副总经济师兼市场部经理等3人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公司已于2015年7月21日给予3人开除处分。

  该案件发生后,集团党委、纪委高度重视,指导相关下属单位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并整改,对案件产生的原因和影响进行深入分析,作为反面教育材料编辑《贪欲之害》,在各单位进行警示教育。

  涉事基层单位积极开展整改工作,修订139份制度,加强轮岗交流和对关键岗位的监督,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法律教育和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制 定相关制度和措施落实“两个责任”,加强管理监督。

  2.违反财经纪律案件频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某二级公司违规替部分领导缴纳住房公积金问题。该二级公司认真予以纠正,并举一反三,将清查范围从总部机关扩大到下属公司、调出人员、离职人员和退休人员,逐笔清查核对追缴。

  (2)关于某二级公司财务部将税收机关返还的代扣代缴手续费转入个人账户,形成“小金库”发放部门福利问题。

  经集团纪委调查,分别给予该财务部前任和现任总经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该二级公司财务总监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集团通报。该二级公司下发《关于规范管理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的通知》,对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单位代扣代缴手续费的核算、使用范围和使用程序做出严格规定。

  (3)关于某二级公司一工程项目部违规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

  经该二级公司调查,给予涉事项目部副经理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给予该项目部经理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降低行政职务;分别给予项目部一名副经理、项目HSE总监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负有责任的上级公司总经理助理、项目部总工程师撤销公司党委委员职务和项目部临时党支部书记职务及行政记大过处分。

  3.进一步加强内控、审计和法律等工作,强化对基层的监督及管控。

  (1)加强内控监督。集团要求各单位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深入做实缺陷发现,提升整改整合效应,并以此作为本单位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重要基础。集团于2015年11月制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试行版),对内控工作原则、组织及职责分工、工作机制、日常管理、风险评估、解决或应对方案、监督与改进、考核和奖惩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2)深化法律监督。2015年11月,集团召开法制工作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建红强调要奠法之基、用法之利、树法之位,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努力打造法治招商。会议要求着力加强和推动基层单位法律防线建设。

  (3)强化审计监督。配合巡视新增计划外项目,系统推动集团总部审计项目的落实整改,将整改结果与考核挂钩。加强审计监督的层层覆盖,各二级公司共开展244项审计、检查和咨询项目,发现各类问题801个,提出738条审计建议,已整改落实548个。

  4.某二级公司兼有政府职能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企不分问题,该二级公司已成立专门工作组开展研究,目前已完成政企分离的专题报告。下一步将抓紧与地方政府深入研究。

  (四)关于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

  整改期间,集团党委和纪委高度重视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集团总部从纪检监察、风险管理(审计稽核、法律)、财务、人力资源(组织)、战略发展等部门及下属公司抽调30名精兵强将,各级单位也选配充足力量,对交办线索及时调查、严肃处理,确保件件有结果。

  中央巡视组共移交74件问题线索材料(其中重复线索20件)。整改期间,54件问题已全部查结,办结率100%。共立案13件,涉及人员4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6人次,政纪处分13人次,免职或停职7人,诫勉谈话或警示谈话16人次。移送或检察机关调查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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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 [责任编辑: 李志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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