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第一观察丨从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感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人民性和实践性

两会第一观察丨从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感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人民性和实践性

2026-03-09 12:28:27
来源:新华社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这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这部沉甸甸的法典草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用法治护航美丽中国建设。研读法典草案,我们从中感悟习近平总书记一以贯之的生态关切。

  单独设立“绿色低碳发展编”,对生态保护补偿的制度机制作了规定,加强黑土地保护,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生态功能稳定……翻开法典草案,绿色发展理念处处可见,彰显对“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深刻理解。

  关于保护与发展的辩证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多次精辟阐述。

  2014年在参加贵州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详细询问贵州治理石漠化、淘汰落后产能等情况,指出:“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决不是对立的,关键在人,关键在思路。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

  表面上看,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经济存在一定的矛盾,但从根本上讲,两者是有机统一、相辅相成的。

  2018年至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连续5次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寄语内蒙古转型发展:“不能只盯着‘羊、煤、土、气’,要大力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新增长极”“努力探索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护好“绿水青山”,离不开系统观念。

  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保护生态环境时提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这里要加一个‘沙’字。”

  从提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到后来把“草”“沙”纳入体系,系统治理的理念一步步拓展深化。

  这种生态治理的系统思维在法典草案中得到充分体现:将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中有关生态系统保护的规定合为一章;专设“重要地理单元保护”一章,促进实现重要流域区域的整体性保护……法典草案转变以往以单一生态要素为保护目标的立法思路,突出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蓝天、碧水、净土与人民幸福感息息相关。

  2014年在广东代表团,习近平总书记接连询问珠三角PM2.5、广州市机动车限行限购、东江水质等情况;2019年在河南代表团,得知郑州的空气质量有很大改善,总书记点赞“后来者居上”;2023年在江苏代表团,总书记关心太湖治理:“太湖好一点了吗?”“没有蓝藻了吧?”

  “环境就是民生”的声音久久回荡:“生态环境保护就是为民造福的百年大计”“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2024年全国两会,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来到十四届全国政协增设的新界别环境资源界,讲述了一个关于北京蓝天的故事。

  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北京召开,美丽蓝天令人心旷神怡。当时有人问,这是“APEC蓝”,能持久吗?“我回答他们,这并不是短暂的蓝天,几年后它将是永久的蓝。”说起当年这个细节,习近平总书记语气坚定。

  时光飞逝,“APEC蓝”已逐渐成为人民生活中的常态。2024年,政协联组会上,听到有委员在发言中表达对新污染物的担忧时,习近平总书记深切叮嘱:“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环境保护任重道远,还要继续抓好。”

  对新领域污染防治问题作出针对性制度规定,专章规定“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解决“家门口”油烟、恶臭问题……法典草案聚焦百姓反映突出的问题,作出久久为功的长远布局。

  春风归来早,神州万象新。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法治的进阶,更是民心的汇聚。在法治护航下,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长卷,必将从“愿景”化作“实景”。

 

  策划:张晓松

  主编:朱基钗

  主笔:严赋憬

  视觉:金小茜、张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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