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10日电(赵秋玥)近日,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召开了“网络不实信息治理研究报告发布会”,并邀请了新闻传播学以及法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聚集一堂,围绕网络不实信息多方共治展开探讨。
网络不实信息成因复杂,受多因素影响
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杨雅作为课题代表,介绍了《网络不实信息治理研究》(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不实信息是更广义的谣言,是不符合事实或者没有经过证实的各类信息。

图为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杨雅
《报告》基于55个网络不实信息案例分析发现,不实信息主要分为理性与感性两类。其中“理性类”的不实信息,主要针对具有一定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的人群,他们对于相关领域有一定的了解,但并不专业,容易被那些伪装成专业知识的不实信息所欺骗。情感类的不实信息,主要面向易受情感和社交关系影响的人群,比如老年人、青年人、普通民众和受教育较高程度的群体。
网络不实信息的形成与传播,具有历史经济和社会文化背景的原因。社会生活具有不确定性,为不实信息的产生和传播提供了温床。新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信息“造假”提供了新的工具,带来了新的风险。部分自媒体和网民出于博取眼球,或出于恶作剧心理,甚至是商业利益,捏造或散播不实信息。从传播过程来看,信息在传播过程中存在损耗,部分信息由于缺少核心要素与前后语境,带来传播偏差、理解偏差与场景偏差,从而导致不实信息。
网络不实信息,往往集中于社会热点、健康医疗、娱乐八卦等议题。不实信息生产者往往采用第一人称视角,简单明了的语言,讲述易于理解的故事,利用夸张、渲染、模糊等手法,选择具有视觉冲击力、情感渲染力或话题热度的场景,以迎合受众的接受能力和心理需求,从而引发受众的共鸣和转发欲望。
七成网友支持对摆拍打标,以减少社会误解
2023年,网络不实信息的突出表现是虚假摆拍现象,消耗了公众的同情心与信任,需予以关注。实际上摆拍并非全新的现象,传统媒体时代便已存在。与文字形式的不实信息不同的是,视频形式的不实信息,其构成因素更丰富,给人以“眼见为实”的错觉,治理难度也更高。
目前虚假摆拍的传播路径大多是网友摆拍、自媒体扩散,一些媒体未经证实转载后,使之进一步发酵。这些摆拍视频之所以造成社会性误解,离不开部分新闻媒体的不规范报道。部分媒体被误导,未核查新闻事实,将用户创作内容或段子演绎,当作新闻事实报道,助推了不实信息的传播。《报告》负责人、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喻国明认为,新闻与信息的真实性一直是新闻传播者的底线,准确传递事实真相是新闻工作者的使命。

图为《报告》负责人、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喻国明
针对虚假摆拍,抖音等短视频平台要求创作者通过剧情演绎方式创作、发布虚构内容时,需在显著位置标注作品系演绎”,避免作品被误解。《报告》指出,虚构演绎等标识,可以帮助用户区分摆拍事件与真实事件,降低由摆拍带来的误解。此外,这种标注方式,也能间接督促创作者的自我约束和诚信建设,推动真实可信的短视频内容生态建设。但是也要意识到,这种软性的“主动标识”方式,很难杜绝虚假摆拍的出现,还可能折损创作者的创作意愿和活跃性,因此平台要平衡好不实信息治理与创作生态之间的张力。
针对网络不实信息,当前主流短视频平台已经出台多项措施。例如,抖音等短视频平台推出多项产品工具,通过预警、分析、验真、标记、辟谣、拦截、提示等步骤,全流程治理网络不实信息。
针对摆拍、伪公益、假冒仿冒、造谣传谣等不实信息现象,以及人工智能技术兴起可能带来的虚假信息风险,短视频平台及时发布相应管理规范,系统治理不实信息。例如,抖音先后发布了《剧情演绎类作品内容创作新规》《抖音公益内容治理的最新规范》《抖音资讯类账号信息管理规范》《内容使用标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平台规范暨行业倡议》等规范,分类别、系统化治理网络不实信息。
《报告》将当下短视频平台治理网络不实信息的措施,划分为规范式、效率式、纠正式、引导式四大类别。“总体而言,用户对于短视频平台治理网络不实信息治理的各类举措,总体表现出积极认可的态度。用户对于治理措施的有效性,评价度较高,当前短视频平台的治理思路合乎用户的期待。约七成用户认为,摆拍标识有助于其区分虚假摆拍与真实记录,减少盲目转发和点赞,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虚假信息的传播。”杨雅说。
治理网络不实信息,需多方合力
网络不实信息跨平台传播,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仅凭平台之力远远不够,需要联动政府、媒体、专业机构、公众等社会各方来共同参与。政府应统筹辟谣资源,建立跨平台的信息溯源机制,搭建权威辟谣平台,鼓励公众参与不实信息举报。媒体应坚守新闻真实的底线,做好事实核查,不随意将网络片段当作新闻事实进行报道,坚持专业性、自主性原则,做好辟谣工作。平台作为信息传播的载体,需要采取技术手段来审核和过滤不实信息,搭建不实信息的预警和监测系统,承担起把关人角色。网民作为信息的接收者,需要提高信息素养和辨识能力,理性看待和传播信息。创作者要对发布内容负责,不造谣,不利用社会事件摆拍,主动标识演绎虚构内容。
课题组建议,各方要变被动为主动,预防大于治理;要变治理为增强,引导大于删堵;变各自为战为综合治理,合作大于分治,联合各方共建真实可信的内容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