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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近期两个举措释放出明显改革信号

2012年12月26日 08:51:22
来源: 新华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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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国务院24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草案。国务院这一行为意味着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进一步深化。此外,财政部等部委近日联手发文,取消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为居民和企业减负。有专家分析,这一举动释放出明显改革信号。

我国拟允许广东就法律规定行政审批改革试点

   国家拟同意广东对25项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进行改革试点

   监察部部长、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级联席会议召集人马馼24日说,广东要求改革试点的行政审批中共有25项是由法律规定的,建议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同意广东省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暂时停止实施和调整这些行政审批。

   受国务院委托,马馼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作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简政放权”再出发——国家拟允许广东就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进行改革试点透视

   国务院24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提交了一份决定草案,提请最高立法机关授权其批准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项目。

   “如果这个决定草案获得通过,将意味着中国的地方政府首次拥有了一把‘尚方宝剑’,即对于法律明文规定的某些行政审批项目,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自行决定停止实施和调整。”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宪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周汉华说。

   人大拟授权国务院在广东就行政审批改革先行先试

   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开始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行政审批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草案拟授权国务院在“十二五”期间在广东省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暂时调整25项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

    中国拟授予地方政府“尚方宝剑”力推行政审批改革  

    国务院提请授权广东简政 允许暂停部分行政审批

      解读

    广东行政审批改革:“简政放权”新探索

    今天,关于授权国务院同意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草案,摆上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案头,提交审议。

  这份颇为拗口的法律文件背后,是广东主动提出的改革试点,核心是要“放弃”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政府主动放权,是一件新鲜事。兹事体大,特别是其中20多个项目,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在广东停止或者调整实施,需要立法机关作出决定。

    为什么是广东

  今年5月,广东省政府向国务院呈报了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试点的请示,请求国务院授权广东停止实施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今年8月22日,国务院第214次常务会议决定批准广东省在“十二五”期间进行这项先行先试。>>>详细

     评论

   新华时评:期待“简政放权”再提速

   国务院24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草案。国务院这一行为意味着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进一步深化。这一决定草案一旦审议通过,地方政府将获得停止实施和调整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行政审批项目的权力。

   行政审批是政府权力重要的体现。从某种程度上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场“自我革命”,涉及深层次的利益调整。正因如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公认难啃的“硬骨头”,往往遭遇较大阻力。

    现状

  我国行政审批改革十年取消调整六成审批项目

   记者6日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自2001年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国务院部门共取消调整审批项目2183项,占原有审批项目总数的60.6%。

    十年来,我国全面清理审核行政审批项目。对国务院部门的审批项目先后进行了五轮全面清理,逐项进行审核论证。同时,各省(区、市)本级共取消调整审批项目3.6万余项,占原有审批项目总数的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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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苏影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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