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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5/ 26 08:13:47
来源:法治日报

合力打破城市治理中的信息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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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通过构建数据信息高度融合、深度交互的“城市大脑”中枢系统,提高城市治理精准感知、精准管控、精细服务的能力,切实消除部门推诿、条块分割的治理困境

  近年来,得益于人工智能、大数据和5G技术的快速发展,加之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我国智慧城市建设不断提速。德勤发布的《超级智能城市2.0,人工智能引领新风向》显示,中国现如今已经成为全球智慧城市建设最为火热的国家。不过,从现实情况来看,信息壁垒正在成为智慧城市建设与治理过程中的顽疾和羁绊。

  信息壁垒是指信息数据难共用、信息交换难共通、信息运用难共享、信息处理难协同的信息屏障和隔阂现象。当前,由于职能部门太过分散,纵向又采取层级式任务分派方式,导致信息系统建设各自为政、标准不一、重复交叉的问题比较突出;同时,一些部门出于对信息安全、公民隐私和规避责任的考虑,业务部门之间缺乏协同联动机制,暂时没建立起统一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此外,信息采集、分类、归档、处理标准欠缺,信息整合与共享处理机制不完善等,这些都是产生信息壁垒的现实因素。

  打破信息壁垒,首先要强化部门协同,促进城市治理的信息整合与数据共享。一方面,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对接,建立事件信息统一分拨平台,加强城市公共信息数据库建设。完善数据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制度,以解决信息系统建设各自为政、重复交叉等问题为突破口,整合网络平台、统一登录入口、规范内部管理。另一方面,要加强城市治理数据信息的融合使用,打破部门界限、政务藩篱和信息孤岛。通过业务协同、流程优化、数据共享等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各部门、各层级、各业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此外,要通过构建数据信息高度融合、深度交互的“城市大脑”中枢系统,提高城市治理精准感知、精准管控、精细服务的能力,切实消除部门推诿、条块分割、互不统属的治理困境,实现信息共享、数据互通、治理协同、服务优化。

  其次,要完善标准体系,提升智慧城市建设的规范化程度。建立健全信息数据库的技术路径、协议模板、标准体系、制度规范等,完善信息数据的录入、编码、分类、处理、交换、共用、共享等标准,统一文字、表格、视频、图片的格式,从技术层面确保数据联通无障碍、信息共享无壁垒。制定和完善信息的安全标准体系,加强智慧城市建设信息化支撑的安全保障。合理规定信息共享和数据公开的权限、要求和标准,明晰各行业部门数据可否公开的范围和标准,在制度层面明确哪些数据应该公开、可以共享,哪些数据不应公开、不可共享。完善政务居务信息的发布标准,规范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程序标准、时限要求和更新频率等,确保政务居务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地发布和更新。

  最后,要推进数据整合,提高现代城市的“智治”能力。按照“统一平台、系统整合、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要求,打造跨部门协同的信息共享平台,统筹整合智慧城市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完善信息共融、共用、共享的制度和机制,促进部门间的业务协办、工作协同。依据建设要求相近、保密程度相似、数据内容相通等标准,规范多种平台信息互通管理,保障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智能化分拨事项,智能化分析研判,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推进综治信息系统与“织网工程”社区综合信息采集系统的数据连接,解决基层网格员在信息收集时的重复录入、程序繁杂等问题,提高系统的运行效率;以综治信息系统为基础,探索编织统一的城市社会治理信息网,破除信息系统“条块管理,条强块弱”的格局,减轻基层负担,提升服务效率,推进智慧治理。改变重建设轻使用、重采集轻处理的现象,以智能化应用为导向,深入开展数据挖掘和优化利用,对各部门的智慧化治理效能进行评估,并将其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全面促进城市治理效能的提升。 (作者:陈 文 系深圳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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