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 27

2月18日

中央事业单位、央企车改时间表路线图
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17日发布中央事业单位和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明确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今年上半年完成,力争今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中央企业集团总部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专家认为,采取分类推进有助于减小推进阻力。
据了解,涉及的各部门单位在今年1月已经收到了文件。调查发现,一些事业单位早就开始进行公车改革,有些甚至已经完成。对此,相关人士表示,在文件公布之前,很多工作已经开始进行,比如文件在制定过程中就征求了很多意见。不过,总体改革进行是在文件印发之后。 根据意见要求,中央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在2016年年底前都会完成。相关人士表示,由于企事业单位很多已经市场化,其公车改革难度比党政机关要小一些,因此会进行得比较快,尤其是中央层面会进行得更快。[点击详细]
焦点一:事业单位车改

专家:分类推进将降低执行阻力

专家表示,之所以分类推进,是考虑到了实际情况的。中央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层级更高,重要性更强,也更加整齐划一,在推进时阻力会小一些;而各部委所属事业单位,层级低一些,内部门类复杂,比如会划分为一类、二类,以及公益性、准公益性等不同的类型,推进时难度会大一些。据相关人士介绍,有些单位已经市场化了,并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来保障公务出行,因此对于这样的情况,将继续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来进行,而不是“走回头路”。[点击详细]

按“中央直属”“部门所属”分类推进

赵辰昕表示,推进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核心是“三个坚持做到”。一是坚持做到分类推进,按照中央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两类,分别制定车改政策;二是强调行业主管部门在改革中应承担主体责任;三是坚持做到从客观情况出发制定政策。目前按照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保障公务出行的岗位和人员,原则上维持现有方式。[点击详细]

焦点二:企业车改

汽车企业接连发力公商务车市场

虽然目前私家车市场主导着中国的汽车产业,但是传统的公务和商务车领域,依然是汽车企业争夺的大蛋糕。近日,沃尔沃汽车和上汽集团相继向媒体发布消息,宣布与深圳市公安局、上海邮政等公众性服务单位达成合作关系,并提供旗下车型。[点击详细]

原则上只给“主要负责人”配公车

意见规定,要充分结合本企业实际,周密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对子企业逐级落实责任,先易后难、分类分步、层层推进改革。赵辰昕也表示,其核心是做到“三个针对”,第一个针对是针对企业本身,分类分级施策;第二个针对是针对企业高管,明确范围标准;第三个针对是针对保留车辆,确保正常经营。对于配备公车情况,央企各层级的规定不同,对于主要负责人原则上通过配备公务用车保障履职需要;副职负责人可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对于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面实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意见还要求,取消为退休、离任或调离本企业的人员配备的公车,不得为中央企业集团总部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其他员工、非本企业人员等配备公车。[点击详细]

中央事业单位、企业车改时间表及改革范围

中央企业

时间:力争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中央企业集团总部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2016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范围: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所属的中央企业(不含境外中央企业)。
  适用的人员和岗位主要是指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中央企业负责人(指上述中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其他人员和岗位。[点击详细]

中央事业单位

时间: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6年上半年完成;
  各部门所属在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6年底前完成;
  京外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属地化原则,与地方同步完成。
  范围:单位范围为党中央、国务院直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人员范围为所有原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目前按照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保障公务出行的岗位和人员原则上维持现有方式。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中央事业单位、中央企业所属事业单位可按照本意见要求实施改革,也可参照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实施改革。[点击详细]

【责任编辑】姜俊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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