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公布了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12期)。公告显示,北京市食药监局组织抽检糕点、乳制品、蛋制品、食用农产品、蜂产品、粮食加工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糖果制品、饼干、肉制品、其他食品、罐头、蔬菜制品等20类食品901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896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近年来,我国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是,一些地方违规生产经营使用农药兽药问题仍然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在近日印发的《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要点》中指出,要修订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办法和考核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地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平安浙江建设等考核内容,并适当提高权重。
食品安全监管,是食品安全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然而,作为食品生产源头的农村地区,因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部分农民安全意识较差,业已成为监管工作推进的重中之重。新《食品安全法》出台后,“最严格的监管”如何管住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对于农村等重点地区,如何进一步织密制度的笼子?还有哪些短板亟待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