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裸体做官”之所以引起社会公众的高度关热烈讨论,很重要一个原因在于这并不是一起孤立、偶然的个案,而是一个甚为普遍的现象。犹记得几年前,商务部曾经公布了一数字:“4000名贪官卷走了500多亿美元。”这些贪官,绝大多数都是举家出逃的,而且绝大多数也都是先把配偶、子女以移民、经商、留学等名义先行送往国外,最后自己再来一个“胜利大逃亡”。贪官只身出逃而把老婆、孩子留在国内的,则凤毛麟角。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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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体做官”是有计划的腐败,和一般的贪污受贿比较,这种腐败危害更大,产生的社会影响也更恶劣。 “裸体做官”者有两个特点:一是隐蔽,他们精于手段,深谙“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之道,潜伏在黑暗的角落里,将一笔一笔财产转移国外;二是身无牵挂,一旦有风吹草动,就“逃亡”国外与早已“转移”的妻儿团聚,享受无法无天的生活。 因此,要彻底整治“裸体做官”,必须让阳光照亮每一个可能藏污纳垢的角落,让“裸体做官”者无处藏身,让贪污腐败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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