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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金业协会:新规明确了三个重要问题

《募集行为办法》明确了三个重要问题,一是明确了私募基金两类募集机构主体;二是明确了募集机构承担合格投资者的甄别和认定责任;三是引入资金账户监督机构,对募集专用账户进行监督,保证资金不被募集机构挪用。[点击详细]

业内人士:私募行业的监管将会越来越严格

此管理办法的出台象征着整个私募行业的监管将会越来越严格,对促进私募业健康发展意义深远,对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行业募集行为、塑造私募投资基金“买者自负、卖者尽责”的信托文化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点击详细]

揭秘募集环节存四大乱象

违规募集已成为私募基金乱象之源。权威统计显示,截至2016年2月,中国基金业协会共办结236件涉嫌违规的私募案件,案件涉及的主要违法违规类型表现为公开宣传、虚假宣传、保本保收益、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其中多数发生在募集环节。[点击详细]

行业规则体系尚不健全

乱象的背后,是私募行业规则体系尚不健全,对私募基金募集行为的监管存在缺失,违法违规成本低,驱使一些私募机构在资金募集过程中游走于灰色地带,大打法律擦边球。同时,私募机构与投资者信息极度不对称,也造成违法违规私募机构屡屡得逞。[点击详细]

备案门槛全面抬高 24家私募管理人被迫下架

 随着备案门槛全面抬高,私募基金公司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速度明显放缓,同时还有24家机构从基金业协会的公示系统中“消失”。记者发现,这些“消失”的私募备案时间都不长,近八成为去年登记。[点击详细]

去伪存真 对于违法行为严惩不贷

业内人士表示,私募基金整体仍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快速发展带来的种种弊病也在不断显现,走向规范和成熟本身也是一个不断修正的过程。加强监管可以去伪存真,对于一些违规违法行为的惩治有助于建立行业的公平公正性,对于遵纪守法的私募公司也是一种保护。[点击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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