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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激辩中:封闭式小区正确的开放方式是什么?

导    语Introduction

  “我家大门常打开,开放怀抱等你”,歌词在未来可能要成真了。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配套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未来封闭式小区将开放。
  一时间,民众心中萌生各类问题:买房时因为绿化设施完善导致的比同地段其他小区更高的房价,这部分差价退不退?公摊面积费用退不退?物业费还交不交?扰民管不管?小区发生小孩失踪,财产 被盗等,谁负责?小区蜿蜒曲折的小道,车辆根本不能通行,会对缓解公共交通有作用?各方争相回应与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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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件提出“封闭小区要打开”引争议

中央部署城市发展路线图: 原则上不再建封闭式住宅小区

2月21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新建住宅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连日来,封闭小区开放的话题刷爆朋友圈,并持续引发社会热议。[点击详细]

小区不再封闭?论我家大门的正确打开方式

住宅小区不再封闭,唱着“我家大门常打开”的歌儿成了大家伙关切的焦点。“治安谁负责?”“以后小区楼下不断有车辆路过,大家是不是也别睡觉啦,可以起来嗨!”“公摊面积30%已经哭晕在小区的路上”这些评论纷纷上了头条。[点击详细]

各界激辩与解读帮你正确理解“开放小区”

住建部释疑: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不是“一刀切”

2月24日,住建部官网刊发文章《住建部新闻发言人:正确理解“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文章中表示,“推广街区制,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并不是“一刀切”,更不能简单的理解为“拆围墙”。逐步就是有计划,不是一哄而起,在制定具体办法过程中,肯定会听取市民意见;另外,实施过程中会切实保障居民合法权。[点击详细]

最高法回应开放小区是否侵权:将立法解决

2月23日,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这一意见属于党和国家政策的层面,涉及包括业主在内的有关主体的权益保障问题,还有一个通过立法实现法治化的过程。作为人民法院,我们将密切关注,并积极应对。[点击详细]

仔细想想 小区并不是开放了就一了百了

住宅安全问题首当其冲

小区从封闭走向开放,要解决的问题有很多。“首先要给居民吃下定心丸,化解安全之虑,这是街区制能不能顺利推广的关键。”网民“苑广阔”说。
  网民“徐刚”认为,街区制作为新生事物,受到质疑是很正常的现象。既然民众关注的焦点是安全问题,那么政府在开放封闭小区的同时,应该提供比原来更有效的安全保障,比如安装监控系统,设立警务站等等。网民“金色的夏天”称,推行街区制需要做很多前期工作。[点击详细]

推行街区制要有“软件”“硬件”支撑

首先,推行街区制要有“软件”支撑。这里说的“软件”主要是权益的划分,我们知道,《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等,都属于业主共有。未来,街区的道路、绿地、停车位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如何分配,还需要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和细分,绝对不可以是一个糊涂账。
  其次,推行街区制还得有“硬件”保障。解决好停车问题、物业管理问题、环境问题、住宅区内公共空间等问题,是实现住宅街区化的前提。[点击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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