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导    语Introduction

12月1日晚,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统筹监管,开展对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

分享到:

一场治理风暴正在来袭

严控助贷,P2P或成监管重点

目前监管部门还未就P2P平台开展小贷业务是否违规做出相关说明,据媒体报道,在11月25日北京互金协会召开的闭门会议中,针对P2P平台提出了几点要求:在12月31日前,没有放贷牌照或者不是P2P平台,从事现金贷业务的机构一律取缔;P2P平台从事现金贷的,必须向北京互金协会报备;P2P平台从事现金贷的,利息和费率加起来不能超过36%。[点击详细]

存量小贷牌照是否收紧区域管理仍存疑

存量小贷牌照的管理是否要回归属地监管思路?前述业内人士分析说,从目前存在的问题来看,统一各地方小贷行业准入标准,强调属地监管,无疑会有利于解决现阶段产生的监管套利问题。但是从目前全国小贷牌照的发放情况来看,如果存量小贷牌照不再允许跨区域经营,那么对现有小贷公司的业务开展将产生巨大的影响。[点击详细]

黎明前的黑暗

监管重压下:现金贷平台、导流平台、银行谨慎行事

有现金贷平台从业人员告诉记者,现有现金贷产品进行调整,与眼下监管形势趋紧关系密切。在现金贷业务有可能被“一刀切”的传言下,一些现金贷平台开始担心有用户出现“恶意逾期违约”。此外,对年化利率不得超过36%“红线”的一再重申也对目前现金贷产品的盈利率产生影响。记者从一些现金贷平台运营方处得知,现金贷平台存在融资成本和运营成本双高的情况,再加上冲抵风险不足导致的坏账,在年化利率控制在36%的情况下,部分现金贷平台将无法盈利。[点击详细]

现金贷“大逃杀” 警惕蔓延式风险

恐慌是会蔓延的,这不仅是一场现金贷平台、借款人与监管之间的博弈,还会延伸到未从事现金贷、或现金贷资产占比很小的P2P平台。[点击详细]

一切皆源于现金贷?

现金贷将面临严监管

根据文件,此次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原因系因为“现金贷”。《通知》称,近年来,有些地区陆续批设了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或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网络小贷业务,部分机构开展的“现金贷”业务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另有业内人士指出,监管部门最近一直在讨论对于现金贷的监管问题,会采取很严厉的监管措施,主要针对借款利率、催收和资金来源这三方面。该人士透露,部分平台通过设置各种隐性收费,以规避36%利率上限。[点击详细]

36%为何成现金贷红线

在民间借贷领域,谈到利率必定会提到2015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已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此次新规不仅设定了固定利率,改变了原来参照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传统做法,还明确划出了“两线三区”。第一根线是民事法律应予保护的固定利率为年利率24%;第二条线是年利率36%以上的借贷合同无效。两条线划分了三个区域,36%以上是无效区,24%以下是司法保护区,中间的24%-36%属于自然债务区。在民间借贷实操过程中,的确存在不少综合利率超过36%的情况,36%这条线的明确,会使得原有的高息借贷关系中借款人有权要求返还超出部分,并可能因此带来相应的诉讼纠纷。这就是36%成为现金贷平台红线的原因。[点击详细]

0100300909000000000000000112000000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