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6日电 疫苗接种关乎每一个孩子和家庭,其安全性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出台,在疫苗的研制、注册、生产、批签发和流通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疫苗管理法实施一年来,疫苗接种有哪些变化?为什么要对“知情告知”环节做出法律的界定?近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副主任罗斌教授在做客新华会客厅时表示,疫苗法实施一年来,国家疫苗接种管理进入了法治化的时代,作为医务工作者来说,应该通过规范的“知情告知”让公众认识到疫苗接种的重要性,通过“知情告知”规范疫苗接种,讲好疫苗故事。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副主任罗斌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赋予了受种者(或者是受种者的监护人)和医疗卫生人员知情的权利和告知的义务。罗斌表示,知情告知分为两方面的内容,首先是知情,其次是告知。知情选择是孩子的家长以及受种者的权益,作为疫苗的受种者,首先要让他们对疫苗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知晓疫苗的作用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
“疫苗接种是预防、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也是最便捷的手段。疫苗是相对安全的,但是并不是百分之百安全,首先要让受种者对疫苗有清晰的认知。”另外,疫苗接种的法律法规有很多种,《疫苗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以及最新颁布的《民法典》等都对疫苗接种有一定的阐述和要求,我们要对被接种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的规范告知,保证疫苗接种安全,减少预防接种纠纷的发生。
疫苗接种的“规范告知”不仅是对被接种者的保护,对于医务工作者来说也有很多益处。罗斌表示,首先对于医务工作者,其本身就是健康传播者,从这一层面上来讲,他们承担着一部分的法律责任,疫苗接种的知情告知能够提高受种者对疫苗的认知度,提升疫苗接种率;第二,我们通过知情告知提高接种率的同时,也能够通过疫苗预防了传染病,减少了传染病的传播;第三,通过“知情告知”,也能够时时刻刻让医务工作者认识规范接种的重要性,减少失误的发生,减少医患的纠纷。
“总体来讲,我们要通过规范、有效的“知情告知”来规范疫苗接种,科普疫苗的价值,讲好疫苗故事。”罗斌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