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 > 正文
2021 02/ 04 10:57:31
来源: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

贪官被通缉一年后可没收违法所得

字体: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高人民法院4日发布的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对于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电信诈骗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可以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也可以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记者 罗沙)

【纠错】 【责任编辑:文艳琼 】
相关新闻
  • 外逃贪官可缺席审判
    织密法网,决不让腐败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逍遥法外、逃避惩罚。最高人民法院4日发布新的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其中设专章对缺席审判程序作了细化,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的,可以适用缺席审判程序依法作出判决,并对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作出处理。
    2021-02-04
阅读下一篇:
010020020120000000000000011106401127063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