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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0日,8位学者获邀参加国务院组织的立法座谈会,讨论的条例草案名称由去年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条例》更名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无论从题目还是到草案文本,“拆迁”二字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搬迁”。对于这一字的变化,尽管专家给予了极高评价,但很多网民却不太认可。如何打消公众的疑虑?又如何让这一字之差变成实实在在的公民权利?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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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搬迁取代拆迁,一字之变绝非文字游戏
  “搬迁”取代“拆迁”,要想不让公众认为是文字游戏,关键是要警惕地方政府在征地补偿时利用强势权力以强欺弱,被搬迁人缺乏应有的平等的谈判地位,导致补偿不合理,矛盾重重。所以,新条例一方面要约束地方政府的权力,另一方面要保障被搬迁人的公民权利。 [详细]
· 北大5学者就拆迁条例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全文)
· 我国拟以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取代拆迁条例
· 不管搬迁还是拆迁 公民权利优先
· 为拆迁制度改革呐喊
  当违法拆迁、暴力拆迁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时,当被拆迁人以喝农药、自焚等非理性方式对抗拆迁的极端事件频频发生时,重新审视城市拆迁立法,从制度上检视问题发生的症结,不仅是化解冲突的需要,而且是建立和谐社会的一种必然选择。从“拆迁”到“搬迁”,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表明现行拆迁条例的废除已无悬念,可以说新的拆迁条例对拆迁思维的改变是颠覆性的,限制公权、保护私产,将成为一个准则。为了能让这一改变实至名归,需要尽快公布新条例细则,让公民得到实实在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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