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幢房阻断道路未能通车的背后
在浙江省台州经济开发区体育场路殿后陶村地段,一条原本横贯东西、连接台州大道和白云山南路的体育场路,被两幢二层小楼硬生生地“截”成两段。
记者在现场看到,断开的近百米路段,一条羊肠小道呈半圆形绕过两幢小楼,勉强连接着另一段东去的体育场路。
据当地的干部群众反映,这样子的“断头路”场面已经保持了一年时间。
除一户外,其余所有村民都已搬进新居
记者了解到,这两幢民房户主名叫陶普神,今年53岁。2001年村里拆迁后,他与70多岁的父母就一直住在这两幢房子里。
在陶普神家不远处,就是开发区为殿后陶村村民配套安置的上岸小区、下岸小区和新世纪商城。
殿后陶村村委会主任陶仙进说,大约10年前,该村480多户村民就与开发区签订了拆迁合同。目前,殿后陶村全村除陶普神户外,全部搬进了新居。
据悉,殿后陶村拆迁采取的是宅基地安置,目前安置小区每间宅基地的市场价格已经升至七八十万元。
2001年6月25日,陶普神户曾与开发区拆迁办签订拆迁协议,双方协定的拆迁补偿价为84986元,按时拆迁奖励费4658元,并按政策规定该户可无偿安排两间宅基地。
那么,又是什么原因让陶普神和父母最终选择拒绝拆迁呢?
据了解,陶普神父母有两儿两女,他们提出,除了安置两兄弟宅基地各两间外,两个老人还要与两个已出嫁的女儿一起,额外多审批宅基地一间。这不符合农村宅基地安置政策及村规民约。
“若满足其不合理要求,势必会损害到其他已安置村民的利益,进而引发新的不平衡。”开发区负责人表示,综合各方面的因素考虑,开发区管委会一直没有同意这个要求。
而陶普神的解释是,当时他只拿到7万元,根本不够重新建房,于是他就把钱退了回去,并向管委会提出给予宅基地补偿的要求。
对于这个说法,开发区拆迁办负责人给予了否定。她说,当时陶普神户领取了全额的拆迁补偿费84986元,按时拆迁奖励费因房屋尚未拆除没有领取。而且补偿标准是按照当时的台政发[1997]45号文件规定,得到了其他村民的认可。拆迁办至今还保存着2002年10月29日陶普神全额领取拆迁款凭证。
对此,陶普神的母亲洪春琴也说,10年前确实曾经签过协议,还领了拆迁补偿款。
据拆迁办说,2007年5月,洪春琴以签字后未能落实宅基地安置为由,单方面撕毁约定,将拆迁补偿费84986元以现金形式交给开发区拆迁办。由于当时洪春琴情绪比较激动,并当众撕毁了拆迁协议。开发区拆迁办当时考虑到老人的人身及资金的安全,将现金暂留在开发区,事后及时将这笔钱以存单的形式分两张再次存入陶普神名下。
2011年,陶普神弟弟陶小林主动与开发区拆迁办签订拆迁协议,落实了两间宅基地安置。
于是,陶普神户就成了全村唯一留在旧址的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