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新闻

新华时政 > 正文

在中国,生孩子如何不再难?

2012年12月18日 07:59:22
来源: 人民日报
【字号: 】【打印
【纠错】

    【追踪】

    人民日报报道引起北京市人口计生委重视

    出台八条措施缓解办证难

    12月11日,人民日报“读者来信”版以《“那是新闻,到我们这儿,就得等”》为题,报道了北京市部分街道(乡镇)人口计生干部对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精神表示不清楚、服务态度差等情况。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王侠对此做出批示,要求了解情况,做好纠正和文件精神落实工作。北京市人口计生委当日将人民日报“读者来信”通报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并要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反思、引以为戒,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真正将“八项便民服务措施”落到实处,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

    据了解,11月30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布《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后,北京市人口计生委于12月6日出台《实施办法》,提出了“八项便民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创新“三个制度”,即“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制度”、“一站式全程服务制度”、“一次性书面告知制度”;落实“两个即时”,即“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即时办结”、“再生育审批即来即审”;建立“两个机制”,即“完善服务评价和反馈机制”和“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为确保《实施办法》真正及时准确落实到基层,12月10日,北京市人口计生委及时召开全市16个区县法制工作主管主任、法制科长及12356热线工作人员参加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工作专题培训班,对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要落实的问题进行重点部署,明确提出,《实施办法》自出台之日起实施,各区县人口计生委必须以最快速度将国家及市人口计生委文件精神传达到街道(乡镇)、社区(村居)每一个人口计生干部,并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具体落实;同时,做好对干部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加大便民服务力度,强化服务意识,切实解决办证难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记者获悉,北京市人口计生委通过12356热线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对群众热线咨询电话的收集整理及政策解释工作。12月13日,根据收集的群众热点问题,北京市人口计生委整理的17个“政策解读”已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方便群众查询。(记者 杨明方)

    重访北京市部分街道计生办

    办证简化为一级证明

    12月11日,人民日报刊登关于办理准生证的调查《“那是新闻,到我们这儿,就得等”》,引发读者热议。12月17日,笔者再次回访北京市昌平区、朝阳区部分街道计生办,了解后续进展情况。

    在回龙观地区办事处,笔者咨询有关男女双方一方本地、一方外地办理准生证的流程时,办公人员比较耐心地做了解释:1.夫妻双方在本地所住小区居委会领申请表,填表盖章,并领取母子健康手册;2.男方在本地居委会盖章,女方在籍贯所在地领表盖章;3.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女方携带流动人口户籍证(绿本),去计生办即可办理准生证。当询问流程有什么变化时,办公人员回答说“已经简化了”,由二级盖章简化为一级盖章。

    昌平区东小口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办理准生证已由从前的二级盖章改为一级盖章,省略了村居委会这个环节,直接到计生办盖章即可。

    随后,笔者打电话给朝阳区团结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讲的与回龙观地区办事处基本一致,需要的手续包括:外地女方老家婚育证明、生育服务证(红本)、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工作人员说,已从12月14日起简化为一级证明,只要计生办盖章即可。

    从以上调查情况来看,简化准生证手续已开始逐步得到落实,由原先的二级证明简化为一级证明。各办事处工作人员态度较好,对于咨询的问题能耐心解释,便于询问者了解情况。(佟晓琰)

    【编辑视线】

    多服务,少设坎儿

    ■如果办事的人能更多地从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多服务,少管制,多行便,少设坎儿,很多事情就不再是难题。

    生孩子对育龄夫妇而言,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儿。但如今,想生孩子的夫妇大都会面临能不能生、在哪儿生、怎么生的问题。

    能不能生,是因为我们是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国家,所以也就有了准生证的问题。其实,按照国家政策,夫妇生第一个孩子是不存在准生不准生问题的。可现实情况是,在绝大多数地方,夫妇生第一个孩子,也要办准生证。所谓准生证,即“生育服务证”(也称“生育证”)。既然是服务,本应怎么方便想生孩子的夫妇怎么来。但实际执行上,似乎成了怎么折腾怎么来,“服务”演变成欲生孩子的夫妇“务必服从”本应提供服务者的“调遣”,以致怨声载道。最近国家人口计生委顺应民意,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简化办证手续,方便流动夫妇办证,且实行首接制,即流动夫妇可在居住地办证,谁先接到申请谁给办。对这一通知能否落实、何时落实,是对政府部门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一次大考,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几亿家庭特别是2.2亿流动人口中欲生育夫妇及其家庭能不能“安生”。如今,民间对育龄夫妇生头胎不应再办准生证的呼声日高,且江苏、广东、内蒙古等地已率先实行,并无“不良反应”。对这一合理且合法的诉求,计生部门是不是也该俯身倾听,认真研究,尽早回应?

    在哪儿生问题,实际上是选择在什么地方、什么医院生的问题。如今一个家庭大都一个孩子,许多人担心生产的安全性、愿意选择到高等级医院去生孩子也在情理之中,由此产生的病床短缺和生孩子难的“结构性矛盾”——三甲医院人满为患,一二级医院门前冷清如何解决,也是给政府出的一道考题。要改变这种局面,要让人相信一二级医院完全有能力保证产妇“安全生产”,政府部门的服务工作显然还没做到位。愿不愿就近生孩子,不是一厢情愿的事,包括推行分级就医、就近就医,是就医者与服务者互动的结果。一二级医院怎样让人了解并相信其安全性、普及生育常识,都是待解的课题,都需要大量细致的工作与制度安排。

    怎么生的问题则是个亟待重视的问题。医学专家提倡自然分娩,但现在剖腹产的比例却高得惊人。两年前,世界卫生组织的一份调查显示,中国46.5%的产妇都选择剖腹产下婴儿(日本仅为7%),剖腹产率为全球第一,已远远超过世界卫生组织对剖腹产率设置的15%的警戒线。据说产妇或家属要求“剖”的约占20%—30%,原因主要是择日、怕疼、求安。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产妇是“被剖腹产”的。产科医生为规避风险或为猎取更大利益而诱使甚至迫使产妇选择剖腹产的现实,无疑已使此问题不再是单纯医疗问题而成为复杂的社会问题。据报道,2010年,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启动了“促进自然分娩,保障母婴安康”项目,从国家层面通过开展持续有效的培训等系列措施给剖腹产“降温”。应该说这是以服务促转变的一个行动。

    天下无难事,只要肯办事。如果办事的人能更多地从想办事者的角度考虑问题,多服务,少管制,多行便,少设坎儿,很多事情就不再是难题。(赵蓓蓓)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分享到:
( 编辑: 黄锐 ) 【字号: 】【打印】【关闭
【纠错】
010020020110000000000000011106401140596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