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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交规将执行 11种违法一次性扣完12分

2012年12月25日 09:01:27
来源: 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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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月1日起,最新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及《四川省实施办法》《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等一系列涉及广大驾驶员的法律法规将全面实施。

  今起,成都商报联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为广大交通参与者推出《驾照申领使用指南》。今日为大家率先推出的,是该组指南的第一篇———《交通违法记分指南》。

  盘点1 新增违法扣分

  不按规定避让校车扣6分

  12分: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的;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6分: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3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2分:不按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不按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等。

  盘点2 违法扣分提高

  闯红灯黄灯一次性扣6分

  由6分变为12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超速50%以上;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违法停车。

  由3分变为6分: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由2分变为3分: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盘点3 12分扣完情形

  高速路上逆行“扣爆”

  依据新规,有11个项目的记分分值达到12分。也就是说,司机朋友一旦出现其中一种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就将面临驾照一次“扣爆”。

  除前文提到的6个一次记12分的项目外,还有以下几项: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的。

  盘点4 超速处罚细化

  小车超速20%扣6分

  根据原有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记6分,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记3分。新规细化了超速的记分标准。其中,普通小型车辆,只要超速达到20%,就要被记6分。比如,在限速40km/h的路段,跑到48km/h,就将面临记6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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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人自行车闯红灯罚款50元

  从明年1月1日起,在违法记分分值调整的同时,依据《四川省实施办法》的相关具体规定,一些“常见”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也将发生变化。

  其中,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包括闯红灯的情况在内),由现在的“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调整为处200元罚款。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由现在的“处10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调整为处200元罚款。此外,“行驶时利用手持电话上网、查看与发送短信”,与行驶时利用手持电话拨打与接听电话或观看电视等行为,面临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飙车等特别严重违法行为,将被处以2000元罚款。而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经指正仍不改的将被罚款50元。电动自行车超速罚款50元。同时,临时违法停车的处罚额度由原来的100~150元罚款下降为2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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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姚润萍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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