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支招 如何举报违纪行为更有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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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纪检监察机关接受哪些举报?
纪检监察机关接受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等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举报。
二、具体可以举报上述对象哪些违纪行为?
散布有严重政治影响的言论、造谣传播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违规发展党员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
贪污、受贿、行贿等贪污贿赂行为;不正确履行职责或玩忽职守、发生安全事故,乱收费、乱摊派等失职渎职行为;
骗取国家拨款、违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接受礼品礼金宴请、公款旅游、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违反廉洁自律行为。
此外,上述对象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以及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行为也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举报的范围。
三、纪检监察机关不接受哪些举报?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以及属于各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的信访事项。如与党员干部个人的矛盾纠纷、征地拆迁补偿问题、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问题,不服法院判决等涉法涉诉问题,均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举报的范围。
特别提醒,上访群众应逐级反映问题。
四、哪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您的举报?
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接受举报。为提高办理效率,提倡群众按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纪检机关举报。
反映乡镇、街道一般干部和村、居委会党员、党组织问题的举报,主要由乡镇、街道纪(工)委受理;
反映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问题的举报,主要由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
反映处级及以下党员干部问题的举报,主要由市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
反映厅级及以下党员干部问题的举报,主要由省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
五、信访举报的处理程序
1、群众举报:群众通过来信、走访、网络举报、电话举报等渠道,反映有关党组织、党员干部违纪问题。
2、受理或转办: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信访举报内容,确定本级办理或转办其他纪检监察机关。比如向省纪委举报,如果被举报人级别属于省管干部,省纪委就会受理;如果被举报人不属于省管干部,省纪委就会转给有关市(州)或省级机关(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办理。
3、调查处理:有权处理的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根据规定,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4、回复反馈:对实名举报件,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在办结后,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结果。
六、怎样写举报信?
1、明确被举报人信息,包含被举报人单位、职务信息等。
2、准确反映举报问题,每个违纪事实分段书写,写明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违纪事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涉及金额等。
3、详细提供附件信息,尽可能提供证据材料、照片或者录音、视频材料等。
4、注明举报人信息,在信件落款位置写明举报人本人的姓名、单位或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纪检监察机关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5、检举控告的内容应客观真实,不得诬告、诽谤、陷害,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
七、您可以通过哪些方式举报?
1、全省统一举报电话12388。直接拨打12388接入本地纪检监察机关;向异地纪检监察机关举报,请在12388前加拨区号。
2、走访、来信举报。按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布的接访地点和通讯地址进行举报反映。
3、网络举报。省级纪检监察机关有“廉洁四川”举报网站,其他市(州)纪检监察机关有“廉洁成都”、“乐山廉线”、“廉洁达州”等举报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