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兴则法院兴——专访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

2017-03-11 17:45:07 来源:新华网

  队伍兴则法院兴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

  ——专访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

马新岚院长讲话

  新华网福州3月11日电(刘丰)全国两会期间,新华网就如何建设一支过硬的司法队伍问题,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

  人才分类培训缺啥补啥

  记者:面对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法官该怎样提升自己的能力?

  马新岚:队伍兴则法院兴。我们紧紧抓住提升司法能力这个关键,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制定《2013-2017年福建法院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纲要》,持续深入推进法院领导人才、高层次审判专门人才、青年干警培养和基层法官能力提升“四个人才工程”建设,加快全省司法人才库和法院新型智库建设。

  除了法官的自我学习外,福建法院也加大对人才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每年制定专门计划,抓好分类分级培训,做到缺什么补什么。2016年福建高院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9期、培训12459人次,并深入实施干部上挂下派“双百”计划,广泛开展青年干警“传帮带”活动。

  目前,福建法院共有全国审判业务专家4人,全省高层次审判专门人才96人。扎实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采取双向选择、考核考试、差额择优、分期分批、遴选决定方式开展入额遴选工作,不断激发队伍生机活力。

  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集聚、辐射和带动效应

  记者:近年来,福建涌现出了“时代先锋”詹红荔、“时代楷模”黄志丽等一批重大先进典型,成为全国31个省(市、区)法院中,唯一一个涌现出两位“时代”典型的省份。在学习典型方面,有哪些好的做法、措施和制度呢?

  马新岚:人生需要信仰驱动,社会需要典型引领。近年来,福建高院坚持把典型引路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建立和完善培树推广、学习宣传先进典型长效机制,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凝聚起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的强大正能量。除了两位全国重大典型,福建司法队伍还涌现出英勇救火、与歹徒殊死搏斗献出生命的“福建省见义勇为模范”、共产党员、福建高院退休干部王荣生,长期奋斗在司法审判一线、倒在工作岗位上的基层人民法庭庭长林剑东同志,奋不顾身勇救2名溺水女童的南平中院办公室主任陈群同志等先模人物。2016年,全省法院共有175个集体、427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121个“五好文明家庭”,形成了“荔丽八闽、先模成群”的满园春色。

  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我们坚持以先进典型为标杆,深入开展“典型领跑行动”,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在福建省召开詹红荔精神研讨会和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研讨会为契机,发出《典型领跑行动倡议书》,先后拍摄了以詹红荔、黄志丽为原型的电影《南平红荔》《知心法官》,并通过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召开座谈会、研讨会,举行演讲比赛,开设专门网站等形式,多平台、多渠道交流、展示、宣扬全省法院广大先进典型可亲、可信、可学的感人事迹,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集聚、辐射和带动效应,传颂司法好故事,唱响司法好声音,提升司法好形象,激励广大法院干警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记者: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贯穿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全过程,人民法院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也纷纷出实招、动真格。福建在这方面出了哪些实招?

  马新岚:我们坚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尤其是结合福建法院实际,提出了“两个最大限度”的目标任务和“三不腐”的机制保障,即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案件发生,最大限度提升司法公信和队伍形象,建设“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不腐”机制工程。为此,我们坚持固本培元,加强廉洁教育,坚持共产党人价值观,坚持和弘扬党内政治文化,保持做人干事、清正廉洁的精神风骨;坚持”修枝剪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作出“十严”承诺,出台解决“六难三案”30条措施,深化“好作风好绩效好形象”和“零差错”作风建设,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差错漏失拖”问题专项整治等;坚持正风肃纪,健全审判监督、司法巡查、效能检查等大督察工作体系,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人民法院监督员作用,把公正廉洁的制度笼子越扎越密、越扎越实;坚持守廉反腐,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抓早抓小抓预防,做到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作者 刘丰)

[责任编辑: 张朝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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