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联合国宪章》签署70周年
新华网北京6月27日电 背景资料:《联合国宪章》签署70周年
今年6月26日是《联合国宪章》签署70周年纪念日。当日,纽约联合国总部与联合国诞生地美国旧金山市同时举行纪念活动。
【宪章之缘起】
《联合国宪章》酝酿产生于上世纪四十年代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战争之中,拟订于反法西斯战争行将结束之际。
1941年6月,英美法等“同盟国”的代表在伦敦签署《同盟国宣言》,宣告不与德日意法西斯“轴心国”单独媾和,提出了维护和平、制止侵略和促成国际合作的原则。同年8月,美国总统罗斯福和英国首相丘吉尔发表《大西洋宪章》,促进了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形成。
1942年1月1日,正在对德、日、意法西斯作战的中、美、英、苏等26国代表在华盛顿发表了《联合国家宣言》,表示支持《大西洋宪章》,并首次使用“联合国”一词作为同德、意、日法西斯“轴心国”作战的各国的总称。
1943年10月30日,中、美、英、苏4国外长在莫斯科发表《普遍安全宣言》,提出尽速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拟定与通过】
1944年8月至10月,苏、英、美3国和中、英、美3国代表先后在华盛顿的敦巴顿橡树园举行会议,提出了组织联合国的方案,并拟定出《联合国宪章》的基本轮廓。
1945年2月,苏、美、英在苏联雅尔塔会晤,决定于当年4月25日在美国旧金山召开《联合国宪章》制宪会议。
1945年4月25日,“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在美国旧金山开幕,包括中国在内的50个国家的288名代表出席大会。6月25日,与会代表一致通过了《联合国宪章》。会议从4月25日开幕到6月25日通过宪章后闭幕,整整持续了两个月。
【签字与生效】
签字仪式于1945年6月26日举行。中国代表第一个在宪章的中、法、俄、英、西5种联合国正式语言文件上签字。随后是法、苏、英、美4国代表依次签字,然后才是与会的其他45个国家。
10月24日宪章开始生效,联合国正式成立。包括后来补签的波兰在内的51个国家成为联合国创始会员国。
【宗旨与原则】
《联合国宪章》共分19章111条。它表达了使人类不再遭受战祸的决心,规定了联合国的宗旨、原则、权利、义务及主要机构职权范围等。
宪章规定,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及安全”“制止侵略行为”“发展国际间以尊重各国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基础的友好关系”和“促成国际合作”等;它还规定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遵循各国主权平等、各国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在国际关系中不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以及联合国不得干涉各国内政等原则。
70年来,联合国会员国已由当初的51个增加到193个。宪章确立的宗旨和原则一直有效,申请加入联合国的国家都必须声明接受并愿意履行宪章所载明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