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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苏州市概况
国家旅游度假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
江苏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11个国家旅游度假区之一,1992
年10月4日国务院批准建立。1993年国务院批复同意将“江苏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
苏州胥口度假中心”更名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更名后度假区的地域界限、规
划面积、功能小区等仍按国务院1992年的批复的规定执行。
度假区位于苏州的吴县市境内的太湖景区,距苏州老城区15公里,距新加坡苏州工
业区20公里,东起吴县胥口镇西,西至渔洋山太湖边,北以塘河、蒋墩一线为界,南至
长沙岛,启动面积为11.2平方公里,控制面积26平方公里。
度假区划分为综合服务区、度假别墅区、吴文化城、水上风情园、桥岛风光区、高尔
夫球场等功能小区。
度假区主要利用外资进行建设,实行《国务院关于试办国家旅游度假区有关问题的通
知》规定的各项政策。
至2000年,度假区将规划建成11.2平方公里范围建设大框架,建成长江三角
洲地区的旅游度假胜地和环太湖地区的旅游度假中心,建成3平方公里范围中心区;建成
6大骨干景点项目;建成10大度假单元和组团;形成旅游娱乐、度假休闲、旅游商品、
房地产业等支柱产业组成的旅游产业新格局。
度假区交通便捷,距上海虹桥国际机场85公里、光福机场3.5公里、张家港港口
100公里;沪宁铁路、高速公路、312、318、204国道邻近度假区。区内机
场、大桥、道路、供电供水、通讯、海关等设施已全部投入使用。区内拥有3.5万伏变
电站、11万伏变电站,6万吨级自来水厂,5万吨污水处理厂,已开通2万门程控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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